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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种树 耕地蒙难

央视国际 2003年11月08日 22:59


  国务院在近期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地指出,要最严格地保护耕地,但是记者在湖南省安乡县采访的时候,发现这个县几万亩的优质耕地上却被种上了杨树。良田种树是被严格禁止的,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去年冬天,湖南省安乡县正安村的这些土地还是亩产上千斤稻谷的耕地。而记者来到这里的时候,随处可以看到的却是大片平整的耕地上,正茁壮地成长着一排排的杨树。

  湖南省安乡县正安村村民岳国富 :“长期可以栽树,以后就不搞其他的耕种了,就不种稻谷、不种棉花了。”

  在岳国富承包的田地里,杨树林已经栽了100多亩,他是安乡县有名的种粮大户,曾经承包过村里400多亩稻田,在种树之前岳国富年年都能得到这样的光荣牌匾,这个村子里最大的院子就是他家的晒谷坪,一次能晒10000斤粮食。岳国富告诉我们,以前他种粮食的时候,最多一年能有五六万元的纯收入。今年年初,他在157亩稻田里种上了杨树,剩下的几十亩地,他只种上了自己一家的口粮。好好的田地不种粮食,岳国福为什么要改种杨树呢?

  岳国富 :“如果说是去年冬天,我们安乡县委不发这个种树的号召,我们也没有下定这个决心,我们也可以搞其他的经济作物,那我们就不会栽树了。”

  在岳国富家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份“上海新高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营造10万亩速生丰产林合作造林合同”,合同是安乡县人民政府和上海新高潮公司共同签订的,安乡县政府向上海公司提供适宜速生杨栽种的平原农田5-10万亩,栽树的合作期限为30年,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这份合同,安乡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发出了植树造林的号召。岳国富响应号召,就种了树。

  岳国富 :“要是这里不栽树,那么全部就变成了蔬菜基地了。”

  记者:“为什么不种菜呢?”

  岳国富 :“只能讲我们安乡县政府要我们发展林业,它说林业比种菜收入要大一点。”

  让农民在地里不种稻谷,改为种树,这是安乡县政府对农民发出的号召。在种树合同里,记者看到,到第七年采伐的时候,上海公司按照1棵树1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按照1亩地100棵树的种植要求,七年之后,每亩地的产出效益是10000元,根据三七分成的合同,农户可以得到3000元的收益,而岳国富的157亩杨树林在7年后就会变成47万元现金,更让他高兴的是,他再也不用担心种子化肥的资金,因为对杨树的管护费用都由上海公司来承担。投入少、产出高的好事,老岳怎么能不动心呢?

  岳国富 :“这个良田栽树我就考虑,到7年之后我们150多亩,那么至少搞45万元,要搞这么多钱。”

  和老岳一样动心的还有刘右全,他本来是村里的电工,每年只种一点口粮田,为了种杨树,他去年承包了50亩耕地,留下5亩做口粮田,其余的45亩全部种上了杨树。在正安村,种杨树的农户还有六七家,总面积超过400亩。而在整个安乡县,已经有上万亩的耕地种上了树。

  湖南省安乡县委副书记戴作凡:“县里跟上海新高潮集团公司共同搞了一个10万亩速生丰产林这么一个合同。”

  记者:“现在完成的怎么样?”


  戴作凡:“这个计划已经完成一半。”

  良田种树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这部法律在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任何耕地变更用途,都需要取得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准。而在法律禁令面前,安乡县又是怎么做的呢?

  记者在正安村进行调查的时候,正赶上安乡县林权办在村里开展办理林权证的工作,要求种了树的农民们尽快办理林权证,他们说有了林权证,耕地里生长的树林就依法受到保护,为了催促村民们尽快办这个证,当地村委会还开出了优惠条件,承诺争取国家退耕还林项目的资金,并补助给农民。那么,种了树的稻田目前是耕地还是林地呢?

  湖南省安乡县正安村村委会主任曹国华:“耕地种了树之后,土地的性质还是没有变的。”

  记者:“还是耕地?”

  曹国华:“对。”

  但是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戴作凡则认为正安村压根就没有在耕地上种树。

  戴作凡:“正安村这样的植树造林的面积,它是属于低湖田,种粮食作物应该说效益比较低。老百姓一算账,认为栽树划得来就栽树、搞间作;如果说认为栽树划不来,你就不栽树。”

  记者:“但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不能栽树,你觉得低湖田不是耕地?”

  戴作凡:“低湖田一般都不是耕地。”

  按照戴作凡的解释,正安村根本就不存在良田种树这一说。他所提到的可以种树的低湖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属于“退耕还湖”的范围,国家不主张种农作物,即使种了产量也很低,在安乡县2003年春季造林实施方案中,记者又看到这样一句话:低湖田不能参与上海新高潮的合作。为什么面对记者镜头,副书记会说出与合同完全不符的话呢?种树的地究竟是不是不适合种稻谷的低湖田呢?

  采访中,我们记者还拿到了一份安乡县政府和上海新高潮公司合作造林合同的复印件,上面清楚地写着,县政府提供用于造林的5到10万亩土地,应该是平原农田,而不是低湖田。而在另一份造林实施方案中,里面更是特别指出,低湖田不能参与造林。一边是合同规定,一边是法律禁令,安乡县最后拿来种树的到底是平原田还是低湖田?

  安乡的平原田,土质肥沃,用当地农民的话说,地里插根扁担都能长出东西。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规定,在这样的耕地上调整生产结构,如果对土壤耕作层造成破坏,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我们这次调查的上万亩种了树的耕地绝不是一个小的数字,我们关心的是它们到底是不是优质良田,种了树之后还能不能再变回良田。

  记者又回到正安村,村支书告诉记者,县委副书记说的,不是实话。

  记者:“这个村子所在的位置是不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商品粮基地?”

  曹国华:“肯定是。”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4条,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而祖祖辈辈靠这片土地过活的农民们更不承认他们的稻田是低湖田。


  村民:“都是稻田种的树。”

  记者:“没有利用荒地?”

  村民:“没有。这里都是平原的田,都是平坦的田、都是好良田。我们这个土很能出产东西,产量要是搞得好都在千斤以上。”

  村民:“我们叫这个是河泥,只要丢下去它就能行。”

  在村委会,记者和村支书、村会计仔细地核算了一下村里的耕地面积。正安村共有耕地3438亩,这个耕地数量每年的四月份都要向上级汇报,目前,村里已经种下的400多亩杨树,在村委会向上汇报的耕地数量中,依然标明是种稻谷的良田。在全村缴纳税费的明细表上,全村的耕地数量一亩也没有减少。也就是说,在向上一级或者更上一级汇报的耕地数量上,种杨树的事情是只字未提的。为什么要隐瞒种杨树的事情,村支书曹国华解释得很轻松,他认为没有什么必要。

  村支书曹国华:“我们的优质稻田即使是种过树的田,它随时改种粮也没有问题,我们湖区这个地方的田土还是比较肥沃。”

  记者:“但是30年以后要把林地恢复为耕地,这个难度有多大?”

  曹国华:“这个难度不大。把树砍了以后,把墩子一挖,就完全可以恢复耕地,可以说没有一点损失。”

  记者:“你以前种过杨树吗?”

  曹国华:“小面积种过。”

  记者:“没有大面积种过?”

  曹国华:“只有一亩两亩的面积种过。”

  记者:“在稻田里面种过?”

  曹国华:“种过。”

  记者:“种过7年以上?”

  曹国华:“是,种过7年以上。”

  记者:“然后你把它挖出来了?”

  曹国华:“挖出来了,挖出来以后卖给人家了。”

  但是曹国华回答记者的这些话,村里的农民可是一点也不买账。

  村民:“那是空话,书记种过的田现在发展树才种了两年。”

  记者:“村里面以前没有种过杨树吗?”

  村民:“没有,这些都是今年栽的。”

  对于以后种树的这些稻田还能不能重新种水稻,村民们对村支书曹国华的话否定得更为坚决。

  村民:“它这个树很高,根也很深,那就无法挖了。”

  村民:“挖不了了。”

  记者:“你是说树根全都连在一块儿?”

  “对。 那就无法挖起来了,那稻田就丢了,没用了。”

  记者:“从一块普通的地要把它转化成特别优质高产的稻田,要经过多少年的时间?”

  村民:“起码七到八年,恐怕还不止,可能要上十年以上。栽树对今后的子孙后代有特大的影响,种粮是对后代造福,种树是对后代造灾。”

  那么种树到底会对耕地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长期从事粮食研究的国家粮食局研究员丁声俊先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就在十天前,他针对全国各地出现的“良田种树风”,发表了“居安思危,重视粮食安全”的文章。

  中国市场学会农产品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丁声俊:“我们国家确定的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最近我们召开的中央的这个会议上就特别强调,要最严格地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在耕地里面种树,特别是种了大片的树林就等于若干年之后把这块耕地变成了一块荒地,因为树的根系很发达,而且扎得很深,把耕地里面的水分和养料全部都吸收了,等你把树伐下来之后这块地就完全变成了一块荒地,非常贫瘠。如果再开垦利用,就等于我们开垦一块荒地,没有三四年的工夫,要把生地变成熟地,那是不可能的。”

  农民们都相信县政府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希望农民能增加一点收入。但是我们认为哪怕出发点是好的,如果这个出发点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那也不应该做。另外我们的记者在调查的时候,还有一个担心,就是7年之后,满怀期待的农民能有保证拿到他们希望的收入吗?

  在岳国富的杨树地里,记者看到今年年初刚刚种下的小树苗现在已经长到3人多高。老岳说,由于树苗争地里的营养,套种的南瓜个头长得都不理想,随着杨树的长大,南瓜的产量也会越来越低。第三年以后,不光是土肥流失严重,杨树的树阴也将彻底遮住地里的光照,而且,自家的树阴会影响到周围农户的稻谷收成。

  岳国富:“将来杨树至少要长20米,要是遮了农作物,农民就要求赔损失。他们的稻谷亩产可以达到1000斤,要是你的树阴遮到它了,假如说产量减少了500斤就要赔偿500斤损失,就有这样大的危害。”

  按照岳国富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如果他家的杨树因为树阴太大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而导致周围的农作物受到损失,由岳国富单方面赔偿,如果引起纠纷,岳国富要自己解决,村委会不干涉。岳国富说影响是一定有的,赔也是一定要赔,但是赔多少,他心里没底儿,毕竟这是第一次种杨树,要是赔多了,种杨树就不划算了。比起乡亲们之间有可能出现的纠纷,老岳还是更担心公司会倒闭。对于远在上海的公司,他是彻底没底儿。

  岳国富:“他们的公司一旦破产,我们农民的收入就听天由命了。”

  岳国富说的听天由命是有根据的。去年乡政府与常德市的一家优质米加工企业签了“定单农业”协议,定的收购价是每50公斤75元,但后来企业只肯出到52元,他担心这一回噩梦重演,而如果企业一旦倒闭,这价格就更没法说。记者注意到,虽然岳国富没有直接和企业签订种杨树的合同,但是,他和村委会已经签了一份合同,村委会得到了上海新高潮公司的授权,作为公司的授权人,村委会怎么看老岳的担心呢?

  记者:“将来一旦出了纠纷,谁来负责任呢?是公司还是村委会?”

  曹国华:“公司承担责任。”

  记者:“那政府在这其中起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

  曹国华:“监督作用。”

  记者:“监督作用?但是出了问题政府不负责任,可以说经济上不负责任,那就是说一旦将来公司和农户之间出了纠纷,村里面是不管的。”

  曹国华:“种树不会出现经济上的纠纷,它的理由就是说我的树长大了以后,你不要,他会要。”

  按照村支书的说法,眼下杨树是热门货,销售绝对不成问题,将来也不会出问题,但岳国富认为7年的时间会存在很大的变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上海的企业垮台了呢?他想不到村委会的回答只是一个起监督作用,在他看来,种树既然是政府出面号召的,就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岳国富:“如果上海的公司垮台了、破产了,我们就找我们的安乡县委领导。我们是在他的领导之下,我们是老百姓,到那时候我们就到县政府,去找他们要钱。”

  不光是岳国富,正安村的村民们也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安乡县政府的身上。

  湖南省安乡县正安村村民刘右全:“要相信政府、相信领导,他们那么宣传,我们的发展问题只能跟着他走。这边赚钱我们就朝这边走,那边赚钱我们就朝那边走。”

  在安乡县2003年春季造林实施方案中,记者注意到,整个造林计划的过程,当地政府都在积极参与。首先是主要职责图,安乡县的杨树产业化领导小组里,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位列其中,而在按照合同归集土地这一条款里,首先表明的是根据县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意见,其工作部署更是分为宣传发动、制定规划、落实土地和土地面积初核阶段,各个阶段都是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组织实施。但是县政府并不认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戴作凡:“应该是由公司来承担这个责任。”

  记者:“什么公司?”

  戴作凡:“就是那个远大科技公司。”

  戴作凡提到的这个远大科技就是“安乡县远大高科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它是这次造林项目的委托执行单位,也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合同中规定,县政府委托远大高科来实施具体的操作,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合同的最后,我们见到了远大高科的名字。记者提出了另一个疑问。

  记者:“如果7年之后公司新高潮不在了,农民应该去找谁?”

  戴作凡:“还有一个远大科技嘛。”

  记者:“如果远大科技也不在了呢?”

  戴作凡:“那就依法办理,按照合同依法处理。”

  记者:“他们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呢?”

  戴作凡:“按照合同,该谁负责就谁负责。”

  记者:“那政府在这其中起了一个什么作用?”

  戴作凡:“政府起协调指导的作用。”

  对于县政府来说,只要号召农民在稻田把树种起来,就算是履行了他们和上海那家企业的合同,但是,对农民来说,却要在七年之后,才能看到种树的结果。我们真的希望老岳他们这些善良的农民,既能有一个好的收获,又能保住他们子子孙孙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像这样的良田种树风,不仅在安乡县,不仅在湖南省,而且还刮到了河南、江苏、山东、湖北等省的粮食主产区。我们想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能以违反法律,更不能以破坏耕地作为代价。

  《经济半小时》记者:孙菁

(编辑:小荷来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