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芯
央视国际 2004年12月24日 14:17
作者 林海音
一
外面的风渐渐大起来了,吹得竹篱笆喀喀地响,好像要倒下来的样子。但是过一会儿,风又停下来,天也暗了,四外倒因为风乍停而显得格外地寂静。元芳从厨房后窗看出去,稀落的篱笆外,总仿佛闪着影子,怪怕人!她后悔没有把凯利从刘家带过来。就算凯利还小,可是有几声狗叫,就管事得多。因为以后俊杰出差的事,总是难免的。
元芳把菜都热好了,她懒得把饭菜端到饭厅去,也懒得把菜盛在盘子里,两样剩菜就连着锅子,摆在厨房的切菜小桌上。就着桌旁的小米柜坐下来,一个人吃着晚饭。
多年来俭省的生活习惯,已经使她变得没有理由地苛待自己了。她又接着吃剩鱼头。鱼头熬豆腐汤加上几粒花椒,这么一个早年跟嫂子学来的菜,想不到竟合了俊杰的胃口,结婚以来烧了五次,不,六七次喽!每次俊杰都把鱼汤喝光了,一边喝,一边夸赞鱼汤的鲜美。
外面的风又大起来了,总是在休息一阵以后,就比前一回更大一些,台风真的来了。这个台风叫什么名字来着?噢,叫露西,一个女人的名字,和凤西,那个女人的名字差不多,而且也一样地厉害!忽然一下子,黑了,电灯灭了,闪亮了一下,又灭了!台风的劲头儿开始了!
借着煤油炉的火光,她摸到了火柴盒和半段蜡烛。她把蜡烛点着以后,可没心再接着吃饭了,便把碗筷收拾收拾,拿到水槽去洗。
她倒很佩服气象台,这回大概预测得很准确。白天收音机里不是预报说,今天晚上露西会在台湾岛扫个边儿吗?喷喷!扫个边儿就这么凶,要登岸可怎么办呢!她倒想起来了,俊杰的毛衣还在外屋的椅子上扔着,说是到南部去不会冷,就不肯带去,唉!总是有把年纪的人了,冷啦热啦的,就是不能跟年轻小伙子比呀!早该硬给他塞进手提袋的,可是他偏不,就在火车上,他非把毛衣交给她不可,还附在她耳边悄悄地说:“看人家都穿香港衫,我穿整套西装就够瞧的了,别让人家笑话我老了,不行了!”听他这么说,她这才抿着要笑的嘴,把毛衣拿开了。随后俊杰又对她说:“我要去一个礼拜呢,问了就锁上门找小仓、小珊他们小哥儿俩玩玩去,或者把他们接来陪你两天,听见没有?元芳!我一完事,会紧赶着回来。”
有关心、有期待的小别,使她觉得这里有无限的夫妇间的情意。他们虽是新婚,可都不是年轻人了,但这滋味儿总是甜甜的,一种甘苦共尝的偎依,未形诸于外,可是都含蓄在两人的心田中了。
她真应当听俊杰的话,把小仓和小珊——甚至于凯利,都接来住几天,让刘先生跟刘太太寂寞两天,算得了什么呢!说不定刘太太会说:“去吧,去吧,全部都去吧,我们倒乐得清静几天!”
她想到这儿,笑了,蜡烛又流下了泪,她用手去捏捏,就像小仓淘气,玩他那枝烧软了的蜡笔一样。想起小仓和小珊兄妹俩,她望着蜡烛的一朵黄光,心就不由得悠悠地到了刘家——那三间木板房,一对粗壮的山东夫妇,一双小儿女,合起来就是一个姓刘的家。这个家普普通通,但是平平安安。
元芳从头上取下一个发夹来,用它剔剔牙,又去挑挑烛芯,这些亮些了。
火车凄厉的尖叫声,自远而来,直穿进人的胸膛。是南下的?还是北上的?载了多少离人?她在乱想,想着想着,车厢里的面孔换了一个,车站也不是满植着凤仙花的台湾小镇的车站了。那地方,那人物,仿佛都是昨天的,眼前的,可是算一算,也有二十四五年了,呀!二十五年了,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整整的二十五年,一个女人把她生命的多一半时间,放在等待上。
二十五年,元芳想着有点不甘心,她用发夹用力去戳那烧软的烛芯。这一来,光小了,烛油直向外流。那也是一次新婚的离别,但和这次比,却是两般心情。当时十八岁的她,是多么地趾高气扬!是她鼓励那个人走的,她说:“志雄,你尽管走,我天津总算还有个好娘家,让我生下了孩子,再打算怎么找你吧!”
二
十一月初冬的北平,是一片肃杀的气象,这时是七七事变刚过四个月。表面上这个古城的生活,仿佛安静下来了,其实安静下来的只是善良保守的老百姓,在沉默地观看日本人的所作所为。但是对于另一些人是更紧张了。
元芳和志雄刚结婚半年多。元芳的身体一向就是孱弱的,现在又怀了五个月的身孕,就更加处处小心了。她看志雄表面上很镇定,其实她知道他内心是多么地焦虑。许多次他从外面回来时都带来不幸的消息说,哪个同学、哪个同事失踪了,当然就是被日本人捉去了。志雄是记者,而且是活跃的青年记者,无疑是会被注意的。说不定日本人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不定哪天就动手呢!他虽然不是一个跑政治新闻的记者,笔下所写的东西,也都是较轻松的一类,但是他曾写过不少特写,都是关于青年学生的活动,什么演话剧捐款种种的,全是宣扬青年学生爱国的热情。靠了他的有力的特写,那些活动会强烈地灌入了人心,给人更高昂的爱国心,现在,连平日无声闻的同事同学都有很多被捉进去的了,何况他这个活跃分子呢!
他们也知道,有很多朋友陆续偷偷地离开北平南下了,前些天还有同学来,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还呆在这儿等什么哪?”真的,还呆在这儿等什么哪?虽然志雄当时苦笑说:“我想我还没有什么关系吧。”其实元芳知道,他是为了她才留下的。所以当那同学走后,元芳就正式地提出了要走的话。可是志雄说:
“你别把走看得太容易,你和普通人不同,是有身孕的。我想,好在还有四个月你就生了,那时正好是明年春天,我们再做打算不晚。”
话是这样说了,可是大家的心情并不轻松,天天都听见有朋友被捕的消息。有一天,本段上有警察来查户口了,随同着的是日本宪兵。警察是熟悉的刘巡官,当了几十年的警察了,他进来了,却绷着脸说:
“查户口,你们这户是几个人?”
元芳回答说:“只有两个人。”心里可是怦怦地跳。她想刘巡官是熟人,怎么今天不打招呼,倒反问起这样陌生的话来了?难道有严重的事情将要发生吗?这时志雄也从书房到客厅来了,他沉静地等待着来人发问。在日本宪兵的旁边,还有一个翻译,她看看,很眼熟,想不起是谁了,心里在想,怎么这么快就当了汉奸替日本人做事了?
陆续问的是在哪里工作?志雄撒了谎,说是原来在天津小白楼一家布店管账,结了婚想到北平来找事。元芳心又跳了,他撒的谎固然有点来历——因为她的娘家在天津,她的舅舅在小白楼开布店。万一戳穿了怎么办呢?可是日本宪兵听了那翻译叽哩咕噜地翻了一阵以后,倒没有说什么,仿佛不在意的样子,就草草记下走了。
到了晚上,刘巡官却穿着便装来了。这回看见刘巡官来,他们都想着也许有什么不对劲的事了。刘巡官没有什么多话,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日本人查您这儿的户口,可不止一次了。”说了他就走了。
这一晚,志雄和元芳做了长夜的商量。元芳说:
“志雄,你走吧。”
“你呢?”志雄抚着元芳常年汗湿的手。
“我嘛,你不用担心,我是有身孕的人,他们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可是我怎么能丢下你一个人走呢?”
“你怎么这么傻!志雄,”她这时勇气百倍,不是装出来的,是出于她的真心,“你尽管走你的,我天津总算有个好娘家,让我生下了孩子,再打算怎么去找你吧!”
于是,在事不宜迟的情形下,他们就连夜地打点,该烧的书信、照片,都烧了,该送人的衣服扎成了几个小包。他决定乘第二天早晨的火车走。
她一点都不知道疲倦,虽然白天受了惊吓,又收拾了大半夜,却还有一股力量鼓勇着她。她也不惧怕什么了,反而觉得解决了一件事一样的轻松。
躺在床上,实在也睡不着,志雄搂着元芳瘦弱的身子,轻抚着她的肚子说:“我会想你们俩。”
元芳也把手臂抱着志雄的腰,偎在他的怀里,只是偎依着,什么也没有说。当前情势的紧张,使他们没有太多的儿女离别之情了。他们只是商量着,他走了以后的事情:怎么回天津,怎么待产,怎么通信。他们不以为这别离会太久的,别离比不别离更安全,不是吗?志雄还告诉元芳,白天那个眼熟的翻译,是他同学的弟弟,因为随在日本做外交官的父亲,所以读了几年日本书,现在他的父亲在南京,他的哥哥也走了,他今天看见他,装做不认识,却了解他给日本宪兵当翻译的意义了。他说,这些都是可感激的人——伪装的汉奸翻译,和不动声色的老巡官,还有,就是他的勇敢的元芳了。
这些虽不是什么海誓山盟的话,可也是夫妻间的一番情意啊!她才十八岁,十八岁的勇气是可惊的。她确是这么一个人,娇小文弱的外形,事事都能迁就别人,但是临到要面对现实的时候,她却有无比的勇气!就拿她演话剧的天才来说吧,——她和志雄不就是因为演戏才认识而结合的吗?她不轻易答允做什么事的,可是学校为了要演话剧捐款,请她演一角,她就答应了。排演的时候,没人看出她的才华和特点来,但是到了台上,她的发挥竟使同学大惊,她是次女主角,风头却几乎要压过女主角了。志雄是记者,给她照相,从此认识了她。他们头一年订婚,这一年,她高中还没毕业,就提前结婚了。
小小的新娘,未来的母亲,就要和丈夫离别了。看看,她居然能怀着五个月的身孕,独自把丈夫送走,也不曾和任何人商量。她的母亲和娘家人都在天津,只有她和志雄住在北乎,所以她是一个人送志雄到车站去的。
志雄穿着短装,戴着鸭舌帽。她穿着肥大的蓝布大褂罩在棉施上。演话剧时跟秦妈借来的一件肥粗蓝布褂,忘记还给她,现在竟派上用场。蓝布大褂虽然是北平人的不分等级的衣裳,但是在剪裁的样式上,总还是有些不同的,要不然她为什么要跟秦妈借呢!秦妈的那件,是肥袖口、矮领、下摆肥大,可是没有开叉。现在她穿上,就成了个四不像,不像学生,不像太太,不像乡下人,不像……志雄看来也是有不明身份的感觉。
他们心里很紧张,表面上可装着没事,安详地踱进了东车站。志雄手上什么行李都没有,就仿佛他是个买卖人,上天津提货去了。他们俩都没有多说话,没有珍重道别,没等车开,她就匆匆离开车站了。
志雄嘱咐她说,等他一离开北平,她就立刻回天津娘家去,免得剩她一个人,他走了都不放心。可是时间拨弄命运,真是不可预料的事。她当初为什么不听志雄的话呢?她太大意了吗?实在她不是大意,而是有些事还没有料理好,所以她才又多留了两天。
两天,只是多留了两天,命运安排出另一个场面了。
她从火车站出来,心情还不是轻松的,因为她不知道在火车开出以前,志雄是不是有被发现的可能。她回到空洞的小小爱窝里来——志雄给起的名——,摸摸索索地又做了些事,心情虽然兴奋,身体可很疲倦,要她当夜赶回天津,实在也没有这个必要,她要好好休息两天,把几个小包袱去寄存的寄存,送人的送人。而且,也不要让邻居看到这夫妇俩突然失踪的谜,所以她要尽量装着没事人似的,还在闲荡呢!
但是第三天的晚上,日本宪兵就又来搜查了,她不记得是不是头两天来的那个,总之,搜查不到志雄后,几只高统大皮靴对她一阵踢打,她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下意识地要保护她自己的肚子。那是多么惊险的一幕!这一幕没让志雄赶上,却让她赶上了。
没有人告诉日本宪兵,她是一个孕妇,即使告诉了他们,她就可以避免这一场伤害吗?不要怪任何人,即使让她今天再遇见这些当年的日本宪兵,也不会怀着恨意的。经过这许多事情以后,什么都不值得她去恨了。
她没有被踢昏过去,身上、脚上的青伤也不多,仿佛肚子上挨了一脚,可是当时感觉好好的,她也就不在意了。邻居们在日本宪兵走了以后,跑过来了,好心的老太太把她扶到床上去,她还笑笑说:“没关系,姥姥,没关系,您瞧,我也没受什么伤。”她这么说,眼睛里可有了泪,但她必须说明,那泪不是疼痛的、受了凌辱的泪,或者恐惧的泪。那只是挨踢时,过度地紧张,不知不觉流下来的。只要志雄走成了,这些事,她都承受得起。
邻居姥姥给她倒了一杯白糖水,要她喝下去压压惊,并且劝她在床上躺下来,恐怕动了胎气。可是她不听,她一再地说,没受什么伤,就又满屋地收拾残局,被翻乱的书籍,扔了一地的纸片,敞开的壁橱门。但是等到夜半,她感觉到浑身在酸痛,痛在肩胛,痛在后背,痛在腰际,终于痛得她不可忍耐时,流产了。
当她被送进医院时,第一件事就是嘱咐她的朋友,不要写信到天津告诉她的母亲。母亲这么老了,哥哥也在不久以前离开天津到南方去,她怎能使母亲再惦记她呢!
流产下来的未长成的胎儿,是一个男孩子。如果她当时送走了志雄,立刻就回天津娘家,可能她今天是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母亲了!刘家的小仓多大?才十岁不是?十岁就那么大个子了,要是二十好几的大小子得多高?唉!她简直想不出自己如果做了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母亲,是个什么样儿?该接受预备军官训练了,穿着整齐的军装,雄赳赳的,见了人就淘气地敬个军礼。也许已经受完了军训,准备要出国了,做爹妈的在忙着张罗那要命的保证金,那是多么不同的情形呢!但是,当年就是因为她略一散懒,便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唉!失去了那么一大段年月。只是因为她迟两天回天津去,日本兵就来搜查了,找不到志雄,拿她出气,她受了足踢拳打的委屈。还好,不太厉害,只是把她今生唯一的儿子踢掉了。
当她由医院出来,就独自回天津娘家了。她虚弱不堪,除了疗养以外,什么也顾不得了。
向老母亲说了自己流产的事,一半真实,一半隐瞒。所以她的老母亲只知道女婿到“咱们那边儿”去了,女儿一个人不小心,扭了身子,所以流产了。她一向孱弱,母亲相信一扭腰就会流产的,却不知道她的小小的、不到二十岁的女儿,是被日本人踢打得流产的。
蜡烛不知是哪家的出品,简直不行,受到热,就弯弯地垂下来,而且熔化得这么快。元芳把蜡烛捏直,心中又不由得想,自己的一生就像这根烛似的,禁不住别人的一点点感情,就把自己牺牲了。
她记得母亲的哭声,那是在她天津养伤后的一年。她总算勉强好了,面孔胖了起来,于是她就想到和志雄的约言,已经是超过了他们原来所订的,她该动身了。母亲原是知道她身体复元后,就要去找志雄的。但是等到这个时日真的到来,向母亲提出时,母亲却哭了,她说她舍不得元芳带着病后的孱弱,远远跋涉千里寻夫。于是拖下来了。拖吧,拖吧,一年年的,为了母亲,拖下来了。
眼看着自己的一些同学、朋友,都陆续到抗战的后方去了,有从商丘走的,甚至于有人从安南走进去,各种办法都可以走,都能达到目的。只有她,就在天津一个小学里教教书,打发日子。
三
到台湾来,可是大姐逼的。不,她不能这么说,大姐是为她好,爱护她。大姐真厉害,她连大姐的一半都比不上。她也很勇敢,她的勇敢是牺牲,不是占有。怎么她会是这样的性格呢?是什么使得她这样的呢?
抗战胜利以后,所有的亲友都回家乡了,大哥回来了,姐夫回来了,只有志雄,迟迟不归。
长时间的别离,似乎习惯了,所以,她并没有急着催促他回来。他也有好多理由:机关的事情料理不完、又小病了一场、交通工具还没有合适的、老长官约他一道走,……一直到有一天,大姐证实了志雄在四川又成了一个家,事情才变得不简单了。其实,这在抗战那几年,算不得是什么稀罕事,可是轮到谁是那被弃的女人时,谁也受不了。
志雄终于回来了,歉疚地站在她的面前。他还是那样英俊,显得更成熟了,但是对于她却陌生起来。她本想保持着一份可怕的冷静,来对她的爱和恨报复,但是当大姐不顾一切地,几乎是破口大骂时,才把她原想矜持的冷静打破了。大姐指着志雄的鼻尖,把他好一顿骂,他除了静聆以外,还能怎么样呢?
大姐的尖锐的骂声,最初是连她都觉得过意不去了,并不是因为骂的是她的丈夫,他本来是对不起她的,她只是觉得,他刚才回来,又带着歉疚,而且面对着这么一个庞大的娘家势力。可是当大姐忍不住在母亲的面前,揭发了一件八年的秘密时,她才也忍不住地号啕大哭了。大姐最后流着眼泪说:
“志雄,你知道元芳为你受的什么罪吗?”
“大姐,我知道在沦陷区的人过的是什么日子,艰苦的煎熬。”志雄歉疚地回答说。
“艰苦的煎熬?那算得了什么?要讲起衣食住来,我倒可以说,我们都没受什么苦,物质的供应,可能比抗战的后方还好些。可是,你要知道,元芳在你离开北平的第三天,就受了一次大伤害,这可不是人人都受过的,可是元芳受了,就是为了你……”
元芳想拦住大姐不要说,可是大姐的话像洪水般地冲了下来:
“是日本宪兵把她的孩子踢掉的,你以为她真是自己扭了腰流产的吗?日本宪兵踢她打她,为的是找不到你,你知道吗?那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北平,为了你!都是为了你!她不但没跟你说,也不敢告诉母亲,一个人在医院里养伤,伤养好了,才不哼一声地回天津来。志雄,那年元芳才多大?才十八岁啊!你对得起她吗?你死一百次都对不起她!”
大姐哭了,母亲哭了,志雄也哭了。元芳在八年前这件事发生的当时,都没有哭过一声,现在她也哭了。她哭倒在母亲的怀里。母亲颤抖干枯的两手,不住地摸抚着她的面颊,她的肩胛,她的后背。只有这种爱永无变更,其余的爱,都是靠不住的。
他回来了只有十天,忍受着大姐的严厉的指责,毫无怨言。他曾不止一次向她哀求说:
“那女人,总算是生了三个孩子了。容我慢慢来,我总会想个妥当的办法就是了。”
弯了,弯了这根蜡烛又弯了。大姐也骂她,骂她的话很对:
“元芳,你就是那么窝囊,那么直不起身子来!”
这是当她把志雄放回四川去解决事情时,被大姐骂过的话。大姐怪她不跟志雄到四川去,因为大姐恐怕志雄会一去不回,可是她就禁不住志雄的哀求和诺言,她就是直不起身子来,她是变得太懦弱、太不够积极了。
大姐的预料一点也不错,志雄没有回来。他来信说,应朋友之约到台湾看看,所以他一个人匆匆赴台,一时就不能回天津了。解决婚姻的事,也没有再提起,就仿佛他真是一个大忙人,事业重于一切似的!想到这儿,她有点儿恨,重重地把那根弯腰的蜡烛直起来,唉!用过了力,它竟又倒向另一边。
大姐鼓励她到台湾去。实在说,大姐的主意并不错,她说:
“小妹,拿出点勇气来!追到台湾去,两个太太也没关系,总有个先来后到,你的名分大!”
她自己并没有勇气,可以说,完全是怀了大姐的勇气坐上美信轮的。如今和大姐关山远隔,音信全无。如果大姐知道她在台湾这十几年的经过,最近的变化,大姐会怎么说?
想起大姐,她满心怀念故乡天津。早晨的煎饼果子。冬天的辣萝卜。日租界,英租界。回力球场,不同的情调。母校耀华中学的师友们。大姐的尖锐的眼光,母亲最后的慈容。……可是她一个人来到台湾已经十几年了,这一切也只有留在记忆中了。
她只写过两封信给大姐,报告在台湾的生活。她说他来了,那个女人还没有来,请母亲和大姐放心。她说志雄带她玩了几处地方,风景不错,第一次洗温泉澡。她说这里样样都好,就是言语不通。跟着,音信不通了。天津家里的人,如果都还活着,她们一定以为她和志雄一直住在一起,或者会猜想说她不定生了几个孩子了呢!唉!就让她们那么想也好,不然母亲会愁死。
其实不到一个月,四川的那个女人就来了。她真懒得再费心思去想那个女人和几个猴崽子的事!真奇怪,无论怎么算,她都是先来的,可是怎么就老有后到之感?就是因为那个女人多生了几个孩子的缘故吗?那四川女人真能生,下猫似的,一年一窝!她带三个来,又生五个,八个孩子!啧啧!志雄被压得喘不过气来,顾了那头,就顾不了这头。其实他连那头也顾不过来了,为什么还要不断地生?是爱情吗?嗤!
四
她重新执起了教鞭。在台湾教小学,对于她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注音符号是她的拿手,发音又正确得一丝也不差,所以朋友们常跟她开玩笑说:“元芳,你可是得吃得喝了!”
她一直是和那女人分住的。其实那女人何必担心,她不曾用志雄一分一毫,她的生活简单,租两间小屋,就有很大的空间,同事们也都喜欢来她家里玩玩。志雄的那女人凤西,管他管得很凶,她可以在抚养八个孩子之余,还时时追到她的住处来。粗鲁的态度,生多了孩子的憔悴,他真那么爱她吗?
凤西来了,她用淡漠的眼光看她。她来了,没有别的事,就是吵着要钱,或是小孩子生病了。志雄原来是一边住一个礼拜的,但是在这一个礼拜中,凤西总是要把他拖回去几次。后来她知道凤西的处境也很困难。一个公务员,要负担八个小孩子的十口之家的日子,会把人过成什么样子。她看志雄可怜,凤西也可怜。怜悯之心,油然而起——怜悯自己的情敌,这话真不知道该怎么讲。她常在凤西来过之后,半挖苦他说:
“回去吧,那边儿热闹。”或者说:
“快走吧,把你留在这儿,小心让狼吃了!”
无论她说什么,他都默默不做声。她也知道他并不是最负情负义的男人,可是到时候她就不由得要甩两句闲话,他沉默,是无可奈何。而且她当然也知道,他何尝不痛苦呢!
他听够了她的闲话,有时她也不忍心了,会拿出一块花布,几个罐头什么的,对他说:
“拿去给孩子们吧!”
她知道,他回到那边去,少不得也还要听凤西的一顿数叨。
几年来,志雄变得消沉多了,当年的活泼,一点也没有了。她为了怜悯他,也就不跟他计较,随他自由来去,闲话也没有了。夫妻间的情义,日渐淡薄。当五年前她租了刘家的一间四席半小屋住下以后,志雄就很少来了。十天来个三四趟,来了也难得住下。刘太太跟他开玩笑说:
“你们这是三七分账呀!”
“他就是十天里来个两三趟,我也不留他住下。”
的确,夫妻间的情义,到了这个地步,可以说完全没有了,只是个空名而已。
元芳到刘家来,小珊生下来刚五六个月,白胖的娃娃,一下子就使她生了爱心。反正一个人闲着也没事,小珊就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她身边长大的,不用说,认她做了干妈。
想想小珊,真使她想念,明天一定要去一趟刘家了。早两天听说小珊不舒服,不知道好了没有?她的妈妈是不太注意孩子们的饮食和冷热的。自己住了五年的那间小屋,不知道又租出去了没有?刘太太说是孩子大了,屋子不够住的,不预备出租了。可是她知道,奉公守法的公务员,一下子少收入几百租金,是不简单的哪!唉!五年!一个人躲在那间小屋里,煮一顿,吃三顿,那叫什么日子呀?就像今天似的,剩菜总是炉上炉下地端来端去。
去年她发高烧,发着呓语,刘太太急得把志雄找了来。他来了,就像探望一个远房的妹子,没有爱情,没有关心,那么,她期待的又是什么呢?
她病后软弱,全靠刘太太的帮忙和小珊的安慰。身世凄凉的感觉,忽然因为这一次的病而加浓了。
有一天,当她一个人又把一碟剩菜从厨房端进饭桌上时,忽然兴起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跟志雄离婚。
那天她的头原有点发昏,懒得去厨房弄吃的,可是她总得打发她的胃呀!她真希望这时有谁在她的身旁,自动地为她服务,可是刘太太在忙孩子的午饭,她也不能老麻烦人家啊!只好自己从床上起来,把床头上的虎标万金油打开,搽了一些在头上,才到厨房去的。头上凉飕飕的,倒仿佛清醒了。当那盘剩菜扔在饭桌上,她顿一下把自己甩到椅子上时,忽然想: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名字上加一个别人的姓,而过着这样的日子呢?
这个念头是来得这么突然,决定得又是这么快速!她忽然想到那尖锐性格的大姐。要是大姐知道她这次这么勇于下决心,会对这一向懦弱的妹妹,有什么样的感觉?因为连她自己想起来,都意料不到呢?她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就在下一次志雄来的时候,摊开了牌:
“志雄,我十八岁跟你结婚,我们总算是二十多年的夫妻了!如果我在今天这样的处境之下,跟你提出离婚的要求,你总会觉得这对你、对我、对她,都很合适吧?”
这突如其来的提议,怎不使志雄惊奇呢?他当时没有立刻回答。他对她的谈话,原已经习惯以沉默来应付了。可是这回不同于往回,元芳说完了以后,是在等着他回答的,她眼睛注视着他,没有放松的意思,不是在开玩笑啊。
志雄不能不开口了,是经过了痛苦的思虑,他才结结巴巴地说:
“元芳!你这样会使我良心受到谴责的!我一直在想,怎样赚到更多的钱,使双方的生活过得更好些。”
谁知志雄说完这些话,倒哭了。是流的二十五年来的良心的眼泪吗?
哼!元芳想到这儿,不由得冷笑了一声。烛光更亮了,是怎么回事?原来是烛芯快烧完了,所以火苗伸得老长老长的。哼!她那天也像这根快烧完的烛芯吧,居然对志雄那男子汉的软弱的哭泣,完全不放在眼下,她也把脖子伸得老长老长地,冷笑着说:
“这不是物质生活的问题,而是精神的。唯有离婚才可以减轻,——甚至可以说,解除双方这种精神的负载。”
“拖”这个字眼儿,现在想起来,才知道是这样的可怕,她在抗战时候,拖延了八年,胜利后,他们又共同拖延了十六年,加起来,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过去了。她知道志雄还想拖的,他绝对不愿意离婚,他不是那样没有良心的男人。但是这回却是她下了决心。
离婚签字的那天,她没有惊动许多人,在台湾,她有什么亲人呢?如果连志雄都算不得是亲人,她就连半个亲人也没有了。
刘太太是她的见证人,他们一起到法院去公证离婚。刘太太一上车就哭了,稀里哗啦,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到了公证处,刘太太还不停地哭,她却在好笑地想:刘太太,你是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还劝过我离婚的吗?唉!软弱的女人,嘴硬心软的女人啊!
更可笑的是公证处的法官,大概看见她反而给刘太太擦眼泪吧,闹不清谁是这离婚剧中的女主角,竟问刘太太是不是一切都决定了?她这时不得不挺身而出,表示愿意立刻签字离婚的是她。
她的心情,在当时竟能达到静如止水的程度,是经过二十几年的磨炼吗?
五
小珊,她要感谢这个小女孩,是小珊促成她的第二次婚姻的成功。成功?她敢说这是一次成功的婚姻吗?
遇见俊杰,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他有五十岁了,北方农家读书子弟出身,离乡背井也有二十多年了。抗战时足迹走遍西南,有的是年轻人的壮志。后来来台湾。不知道是年纪大了,还是一个人离家太久了,单身宿舍的伙食,吃得他倒了胃口,有时就不免到老同事刘先生家来坐坐,喝喝酒,讲讲北方的老日子。逗着小仓、小珊玩笑,也不免会摇头唏嘘,原来他在北方的乡下,还有着三十年不见的老婆儿女呢!所以他也认了小珊做他的干女儿。
他们的认识,便是如此地自然,她没有和志雄离婚前,他们就认识了,但是决无情债,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跟他结婚。
俊杰是一个朴实坦爽的北方人,他知道元芳的身世,只有同情她,尊敬她。元芳在离婚以后,并没有想到再婚的事,只是她恢复自由身以后,也有些朋友向她开玩笑,说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俊杰也有这样的诚意,他认为他的老朋友一位立法委员要续弦,是最合适元芳不过的,但是在俊杰陪着他们一起玩过两次以后,元芳说什么也不肯再去将就那第三次了。
元芳觉得她和那位立法委员,有说不出的距离。她听不惯他的江浙口音;她俭省惯了,并不以为他的几栋租给外国人的高房租,对她有什么重要;她一生无子女,却要她过去管理一个瞪着十只眼睛的五个孩子的家庭。这种种在她都是像另一个枷套在她的身上,不自在得很。她想,就没有人能了解她的心情吗?连俊杰,也在劝解开导她,他像长兄般的,两手握住她瘦弱的肩肿,温和地说:
“元芳,你受了这么多年的委屈,应该有个归宿了。我的这位老朋友,脾气好,资历好,家境好……”
“别说了!别说了!”不知道是不是俊杰有力的手掌握住了她的肩头,使她触到男性的力量,还是那兄长般的语气,有一种保护的力量。她竟像一个任性的女孩子发了脾气,接着是哭倒在他的怀抱里。
咦?亮了!好了,灯来了,风停了,邻居的狗也在叫了。把蜡烛吹熄吧!不,不要,反正已经剩了一小截,随它亮着,随它灭。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愣愣的,不知道现在该去做什么。思潮在那个东车站、日本宪兵、四川女人、立法委员里浮沉,还没回到台风过后的现实来。她一眼看见一封信摆在碗橱里,是曼丽从花莲给她来的信,她在晚饭前刚收到,幸亏是在俊杰走了以后,否则的话,让俊杰看见,多不好意思呀!曼丽是她在台湾唯一耀华同班的同学。她深深地责备元芳,为什么离婚?因为丈夫另有一个女人,所以才离婚,但为什么又跟一个大陆上有了太太的男人结婚呢?为什么甘受这种欺蒙呢?曼丽问了一连串的“为什么”,非要她写信答复不可。
总得答复曼丽的,总得使曼丽懂得她今天的心情。她是要对曼丽这样说:曼丽,我一生最好的年龄,牺牲在一个无望的等待上,二十五载芳华虚度,我是多么地委屈!现在我终于拾起完美的家庭生活了。曼丽,我要你庆贺我,却不要你责备我。我是被欺蒙了吗?不,并不像你信中所说的。
俊杰在婚前很坦白对我说:“家有老妻,生死未卜。”他已经五十岁了,还住在单身宿舍里,吃着伙食团的又冷又硬的包饭。我呢?二十几年来,始终没有个定局。我和俊杰的结合,是基于一个同样的感觉:我们如何渴望过着“家”的生活。两次婚姻的际遇,会被人怎样地批评,我也顾不得了。
《圣经》上说得对,“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在婚姻的戏剧中,我两次扮演了同出戏中的不同角色而已。我不怨谁,我珍惜的是每个早晨,每个黄昏,这充满了家的温馨的生活。煮鱼汤别忘记放两粒他爱吃的花椒,六点半听见门铃响,第一个菜刚好下锅,无论风雨寒暖,等待,总不会落空的。别担心我这出戏还没有演完,以后可能再会遭遇到什么不幸,也别说我不够理智。那一年在北平东车站送别的我才十八岁,今年我四十多了!无论如何,我是等待过二十多年了。……
烛芯烧完了,闪着闪着,挣扎地闪着最后的火光。但在电灯的光明下,它也算不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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