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天山脚下的警花——女子巡警队:讲述乌鲁木齐女子巡警队和她们的家人们为了一方平安背后的故事。
本期人物:女子巡警队的女队员
少数民族+现代女警=出色完成任务
建于1996年10月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女子大队,是西北五省惟一的一支女子巡警队。现有女警42人,由汉族、维吾尔族、满足、回族、哈萨克族组成。这支平均年龄只有23岁的女子巡警队从成立以来,一直担负着乌市中山路一条街、光明路、北门、大小十字、人民广场等市中心地段的巡逻保卫、接出警等工作。2002年后,女子大队又担负具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任务及暴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2003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评为"女职工文明示范岗",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支部和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女子巡警队所管辖的地区,包括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等重点部门,在1997年女警同男警们一样昼夜24小时巡逻,由于警力不足,女警们每人每天要出勤3至4趟,平均每天只能睡4小时,大部分民警都患了不同程度的感冒,但无一人请假,整整63天民警们没有回过家。队长曹岩仑为了不影响工作,把儿子送到了内地父母家,甚至在丈夫出差时将八岁的女儿独自锁在家中,其实她的家离巡逻点只有500米的路程,可就是短短500米的,她没有陪女儿住一晚。
在一次巡逻女警抓获一名维吾尔族女盗窃嫌疑人,在对其搜身的过程,发现她鞋底有一枚刀片,凭着职业敏感,女警们断定其身上必存在隐案,经突审,查到重大线索,一举摧毁某大酒店长期从事卖淫、吸毒、违法犯罪的活动团伙。
在严打工作中,女警王乐化妆成货车司机前去与"法轮功"顽固分子接头,为成功破获全市最大一起制造"法轮功"宣传喇叭案件取得了关键性的线索。
由于都是女性,这支女子巡警队在扫黄、打非的专项斗争中,也做出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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