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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信用瓶颈阻碍求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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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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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出现于90年代中期,1996年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数据表明:贫困大学生有近百万人,其中,特困生占30%。目前,大学贫困生的比例仍在不断增长,贫困已极大的影响了求学之路依然是个不争的事实。据有关人士估计,随着高校的不断地扩招以及学费的大幅上涨,我国高校的贫困生将达到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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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是政府的承诺,而助学贷款正是响应这一要求而产生。但实施至今,助学贷款似乎遭遇了冷场,并让学生和银行都产生了不少的苦衷与委屈。这是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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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设国家奖学金 |
我国将建立国家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今后国家每年预计拿出2亿元左右的资金,资助大约6万个贫困生。由于国家奖学金将免费发放,因此,接受资助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确实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者方可获得。 据悉,目前全国高校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五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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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贫困大学生的增加,尽管政府和学校采取了发放奖学金、组织勤工助学以及减免学杂费、困难补助等一系列措施,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存在困难。为了帮助这些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制定了优惠政策,采取国家财政贴息的方法,由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在推行之初赢得了遍地的喝彩声,然而据有关资料表明,截至2001年6月,全国共有53.4万名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达33.37亿元。其中17万名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仅占申请人数的31%;贷款合同金额12.62亿元,仅占申请金额的37%。即:近70%的申请者拿不到国家的助学贷款。如此一个利国利民的举措为何会遭遇冷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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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曾经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心有余悸地说,“太复杂了,不大贷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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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四定”“三考核” |
“四定”: (一)定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辖区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申请贷款学校)。 (二)定范围。国家助学贷款范围限于申请贷款学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三)定额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申请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 00元。 (四)定银行。由各申请贷款学校自主选定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基层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三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与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月考核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考核已审批贷款人数和贷款合同金额、考核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和发放金额,对考核情况要按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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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家庭特困证明、品学兼优证明、父母身份证明、两名见证人(学生家长、同班同学、学生教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要亲自到现场签字。这其中最难办的是家庭特困证明和两名见证人。由于需要承担责任,家乡方面会互相推诿;而如果一旦有学生逃贷,按规定不但要在媒体公布学生名单,还要公布见证人(一般都是老师)的姓名,这种“有损颜面”的事令不少老师在见证前却步了。
此外,贷款手续复杂,银行在接到贷款申请后需要对借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调查之后才能发放。有的教师为学生申请贷款,半年内跑了数十次银行。
除了过程复杂之外,银行对于借贷的学校与学生也有所偏差。通常,他们比较愿意贷款给知名高校的贫困学生以及专业较好的学生。因为这牵涉到还贷能力的问题,知名高校毕业生以及专业较好的学生容易找到收入较高、相对稳定的职业,还贷的能力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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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在推出伊始,各家银行是积极鼓掌响应,为何“变脸”如此之快?对于自己的“小心翼翼”,银行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银行的贷款是一种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而发放教育助学贷款并不等同于发放救济金,它也是有风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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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单笔金额小、面对的人数多、形不成规模经营效益。虽然财政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在贷款期内贴息50%,但本金仍由银行支付。而复杂的贷款手续,还需要银行耗费大量人力来操作贷款的审核、调查、发放和催收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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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银行踌躇的是,我国缺乏个人信用体系。学生是流动性较大的群体,大部分贫困学生又无固定资产可做担保抵押,有的来自农村和外地的贫困学生甚至难以找到担保人。没有一个可靠的信用体系做保障,银行实难确认学生的还贷能力和借贷信誉。而对基层信贷员来说,信贷员对所放贷款承担终身责任制,要求新增贷款100%收回。而现实中的确存在学生逃贷行为,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员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再者学生的逃贷行为也将给银行带来大量呆帐、坏帐,影响银行的运营。如果要让银行以做“亏本生意”来承担社会责任,似乎也不太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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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作为助学贷款受益者的贫困生也有他们的心曲。首先家庭的贫困已经为他们制造了一道申请贷款的门槛。而借贷之后,就是要用明天的钱来圆今天的梦,那明天的生活又该怎么办呢?很多贫困生就业后的收入都不高,既要养家糊口,又要还款,且助学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又非常短,最长不超过毕业后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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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迪申请到了两万元的贷款。按规定,毕业后的4年里他每月要还600余元给银行,而他第一年的工资每月只有500余元。即使转正之后,单位经济状况好的话,他的工资有所增加,但也只有700多元。也就是说,扣除还贷款,他剩下不到200元的生活费。为了还款,王迪只好来到北京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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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部分外地学生在就读城市工作后还牵涉到租房费用等问题,生活压力更沉重。“不是我不想还,实在还不起!”这是大部分贫困生逃贷时的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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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为了降低学生逃贷行为出台新举措: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逃贷的话,他们的名字将被登在全国性的媒体上。但这是一笔“良心的买卖”,公布名单,只会对那些真正想还钱却无能力偿还的学生产生压力,他们甚至会借债还钱。但对那些本身就打算赖账的学生而言,根本触不到痛处,何况还会有地域限制,影响力微乎其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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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的一位贫困学生为了打消银行对他贷款的顾虑,自制了一份“诚信自检自查表”,这份表上列出了他在思想道德、生活学习、组织纪律等多方面的信用记录,并写下了“毕业后想方设法也要还清贷款”的承诺。银行负责人立刻主动找到武汉科技大学,要求为该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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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如能有一个完善的信用体制,能够为银行提供申贷学生的信用资料,银行还是非常乐意为学生的求学助一臂之力的。缺乏信用体制正是助学贷款遭遇冷场的瓶颈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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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大的信用机制,银行就无法获取个人的信用资料,银行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对每个借贷的学生进行信用调查。而学生没有固定收入,流动性又强,这些特点都增加了银行的借贷风险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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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完善的信用体制做保障,将所有人的消费及借贷信用都记录在案,那么银行对于申贷学生的信任度是可把握的,风险系数随之降低,贷款的机率也随之增加。而对于借贷的学生来说,有了信用记录,银行也可以相应延缓还款期限,这样学生毕业后的负担就会降低不少,还贷能力也相应提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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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东省已决定要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体系,争取在法规上保证做到在学生就业档案中增加信用状况栏目,学生档案及证件管理及证件电子注册管理与还贷情况挂钩。对于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不还的学生,可在各媒体不定期地公布其身份,同时在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上注明。各经办银行将学生贷款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后,学费贷款要直接用于交纳学生学费,生活贷款由学校按月划入学生生活用卡,学校监督学生不得提出现金或转入其它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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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助学贷款中建立完善的信用体制外,国家和政府也要相应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扩大学生的择业范围,取消外地学生就业的地域限制,改善工作分配,提高收入,为其创造有利的还贷条件。此外,还应限制高校学费上涨的幅度,适当降低学费,这也就相当于降低了贫困生数量以及贫困生贷款的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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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经济困难而让学生失学”是我们政府一贯的信念,但同时也莫因信用瓶颈而阻碍了贫困生对助学贷款的申请,阻碍了他们的求学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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