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评论:美国霸权主义法理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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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4月09日 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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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版的《解放军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美国霸权主义法理不容。
文章说,美国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非法闯入中国领空并在中国领土降落后,美国政府和军方官员不但对中方的严正要求置之不理,反而百般狡辩,提出无理要求。美国的霸权主义行径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也受到国际舆论的普遍谴责。
文章指出,美国军用侦察机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对中国进行抵近军事侦察活动,超越了国际法关于“飞越自由”的范围。美国多年来不断对中国东南沿海实施军事侦察,军用飞机屡屡出没在中国沿海上空,甚至越过中国领海线进行侦察飞行,此次撞毁中国军用飞机的就是装备有尖端电子侦察设备、配备有军事情报侦搜专业人员的美军侦察机。美国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严正交涉,频繁对中国沿海实施军事侦察活动,决不是出于良好的和平目的,而是带有明显的敌意性质,对中国的安全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完全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飞越自由”的范畴,违反了“飞越自由”的原则。
文章强调,中国军用飞机对进入中国沿海专属经济区上空进行军事侦察活动的美军用侦察机实施跟踪监视,是根据国际法和中国法律对中国专属经济区行使主权权利、保卫国防安全的正当、合法行为。美国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军机的行为,既违反了有关国际航空公约的规定,也违反了去年五月中美两国国防部达成的有关避免海上危险军事行动的共识。美机明知中方军机在其左侧四百米处同向平行飞行,却突然大动作向中方飞机方向转向,造成中方飞机被撞毁、飞行员失踪的严重后果。美机的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破坏了中美之间达成的有关共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认为,美国军用侦察机系美国国家航空器,在未经中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中国领空并降落在中国机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规定。同时,美国军用侦察机擅闯中国领空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国法律。碰撞事件发生后,美国军用侦察机的通讯系统仍正常运转,从碰撞至降落时间长达二十六分钟,在此期间美国军机有充分的时间、也有技术条件向中方提出入境降落的请求,但美国军机没有这样做。美机擅自闯入中国领空,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对中国国家安全利益构成了威胁,中方完全有理由提出正当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
《解放军报》的这篇文章最后表示,美国军用侦察机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进行军事侦察活动,撞毁中国正常执行监视任务的军用飞机,并侵犯中国领空和领土主权,是一起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事件。中国有权对整个事件,包括美军机责任人和美军机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根据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原则,美国政府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向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作出解释和道歉,并立即停止在中国沿海的一切军事侦察活动。在中国政府对这一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后,美国政府应对中方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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