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专家指出,美方必须对撞机事件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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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4月06日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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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周忠海近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美国军用侦察飞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严重违反国际法,美方必须对撞机事件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周忠海说,美国军用侦察机在我国专属经济区飞行,严重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飞机在专属经济区享有飞越的自由,但公约第58条明确规定:“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根据本公约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早在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并向世界进行了宣布。这部法律第11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在遵守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航行、飞越的自由……”这一条对外国飞机在我国专属经济区的飞越提出了明确前提。中国对专属经济区享有监测、监视和控制的权力。美军用侦察机屡屡出没在中国近海上空进行侦察活动,并不顾中国政府一再严正交涉,显然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挑衅。中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美军用侦察机进行跟踪监视,是完全正当的,是符合国际法的。美国军用侦察飞机在没有征得我国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我国领空并且着陆,严重侵犯了我国的领土主权,美国政府必须对此事件承担国家责任。他还指出,我国出于人道主义对美方飞行员给予安置,并不意味着对他们的豁免。我们飞行员至今下落不明,飞行员如果丧生,这完全是美国军用侦察飞机的责任。
周忠海强调,美撞机事件已引起全国人民的义愤,我完全拥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意见。第一,美国必须停止美国军用飞机在中国沿海上空的飞行。第二,美国必须就此事件对中国政府作出交待。第三,中美双方要本着从大局出发的态度,妥善处理这一事件,但是美国必须对撞机事件负全部责任,作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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