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撞毁我飞机事件看美国“人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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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4月06日 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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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美国政府一再自诩是世界上最讲人权的政府,标榜美国是“维护国际人权的灯塔”;美国政府在各种场合,利用各种机会在人权问题上指责别的国家。就在今年二月二十七日,美国国务院在其发表的《二○○○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又再次摆出人权祖师爷的架式,逐个评点了过去一年世界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人权问题上的表现,对别国横加指责。事隔一个多月,美国侦察机进入我沿海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撞毁我军用飞机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的一系列表演,使人们对美国政府的人权含义和标准越来越清楚了。
确凿的事实证明,中美军用飞机相撞,责任完全在美国。是美国的军用侦察机违反飞行规定,作出危险动作,撞毁我飞机,致使我飞行员至今下落不明。不要说什么“人权”,稍有一点人的良知,都应该感到内疚,都应该自责,都应该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协助中国政府处理好这一事件。可是美国政府呢?不仅推卸责任,而且倒打一耙。这就是美国政府的“人权”?
撞毁我飞机事件发生后,我国政府对失踪的飞行员王伟十分关心。江泽民主席动情地说,人是最可宝贵的。他多次指示军队和有关方面,要不惜一切代价,动用一切手段搜救落水的飞行员。事发不到一小时,海军就派出五艘舰艇、五架飞机赶赴海南岛东南海域展开搜寻。到四月四日凌晨,共派出各型飞机四十八架次、舰船二十九艘次。王伟家乡的党政领导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王伟家中,亲切慰问王伟的父母亲。对擅自闯入中国领空并降落中国机场的肇事机组的美方人员,我国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也给予妥善安置,并批准美驻华使领馆的官员同他们见面。而美国政府呢?对至今没有找到的中国跳伞飞行员仅仅表示“遗憾”而已。这就是美国政府的“人权”?
然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撞毁我飞机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对他们的机组人员表示了极大的关心,很快就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机组全体人员的姓名,一再要求中方放回他们。在美国政府那里,似乎只有美国人才是人,别的国家的人都不值一提。二百多年前发表的美国的立国文献《独立宣言》,开宗明义:“人人生而平等。”这种“人人”,是只对美国人而言,还是对世界上所有民族都适用?是美国政府的官员忘了祖宗的遗训,还是压根就不准备实行这些遗训?
由此联想到被美国潜水艇顶翻的日本实习渔船,被美国飞行员撞落的意大利缆车,被美国导弹炸死的伊拉克、南联盟和平居民。这些“人权卫士”、“人权法官”,就是这样来维护人权的?人权,在美国政府那里,从来就是一个双重标准!说穿了,美国政府在对外关系中的所谓“人权”,不过是其推行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的遮羞布罢了。
善良的人们进一步明白了,披着“人权”外衣而行霸道的人是不可能恩赐给任何人真正的人权的。坚持正义、爱好和平的中国人民进一步明白了,中国的人权、主权和在国际事务中的其他权利,只能靠自己争取。(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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