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美撞机事件的法律与技术问题
2001年04月05日 17:33



  中美围绕美国EP-3侦察机撞毁我F8战机事件的交涉已经进入第5天。在江泽民主席及中国政府的坚定立场面前,美国最初的强硬立场似乎正在软化。美国虽然至今仍拒绝向中国道歉,但其国务院发言人今天表示美国拒绝道歉是仍"不了解美国有何原因道歉"。这一提法暗示美方正从过去几天的强硬立场后退,并为今后的变化留下了伏笔。美国国务卿鲍威尔也表示,美国将争取通过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并声称中美应对各自的要求"提供解释"。整个事件似乎正在发生着有利于我方的变化。很显然,中方的坚定立场是这一变化的关键。同时,客观地认定美方飞机在整个撞机与未经许可迫降我领土的过程中似乎无庸质疑的事实与法律责任是解决整个事件的基础。

  中方坚定的立场与美方态度的松动,为撞机事件的外交解决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同时也为外交与法律专家提出了很高的技术要求。要美国为其间谍活动道歉,是不大可能的。但要美国为其间谍飞机在飞行操作过程中的过错或疏忽导致我机坠毁做出道歉,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上,美国也不是从来没有道歉过。因核潜艇靠港和潜艇撞翻鱼船,美国均向日本正式做出道歉。对我们来讲,虽然看上去这样的道歉意义是有限的,但它同其它方面的问题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和影响,并可以加强我方在其它敏感问题上的的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因此,要求美方正式道歉具有战略性的意义,而不仅仅是一个是非曲直问题。由于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况且人证、物证俱在,确定撞机的直接责任似乎应作为确定美方其他责任的突破口。

  美国在无法使中国迅速交还肇事飞机与乘员的情况下,很可能要求对肇事飞机进行检验并通过法律与技术专家对乘员(主要为驾驶人员)当面取证。而我方面则应在对肇事飞机进行检验与鉴定的基础上,尽快或在适当时候,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完成对美方乘员的取证工作。这不仅是我方的权利,同时也是确定责任归属的必经程序。当然,这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必须经得起检验。

  如果中美双方在撞机责任的技术问题上无法尽快取得一致意见,则美机乘员的去留及其在华的法律地位将迅速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这一问题潜在的爆炸性与可能带来的煽动性后果,中美双方都应尽力通过对话与外交手段尽快达成协议。当然,这其中的关键是美方是否愿意正视事实,承担责任,做出让中国人民满意的答复。(谢修如)(舰船知识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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