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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调查性报道的实践与感悟

央视国际 (2006年04月14日 14:17)

  11年的记者生涯中,调查性报道也赋予了我深深的职业激情,为了一种崇高而正义的理想,置身其中,感悟着精神的挑战和愉悦,感觉到“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为此,我得以像诗人一样理想化地看待这个世界,用一把理想的尺子丈量着脚下的土地和头顶如洗的长天……

  调查性报道,被认为是一种“系统地深入地揭示某些新闻事件之间的内在的隐蔽的联系,重在揭露问题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目前,被人们公认的基本要素有3个:一它是记者自己的调查结果,而不是对其他人所作调查的报道;二、它的报道主题包含对读者或观众有重大意义的内容;三、有人竭力想隐瞒其中事实不让公众了解。

  11年的记者生涯中,我从不自觉到自觉地探索、实践着调查性报道的一些基本原则,像舆论监督在中国艰辛而困难的历程一样,从中国的新闻记者开始尝试着进行调查性报道那一天起,就充满着苦涩和风险。回首往事,几多困苦,几多血泪,个中滋味几乎难以用语言来表达。面对着一些滥用权力并企图掩盖事实的“强势人物”,我们通过独立、客观(有时是隐蔽)的调查,将真相公诸于世,使一些不法官员受到了惩处。由于调查性报道是“以事实为基础的报道”,而不是评论,因而,在大多数时候,得到的结果是事件得以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当事人疯狂地反扑,甚至发生置记者于死地的事情。为此,从踏上调查之路那一天起,我和很多同行一样,面临着这个工作最严峻的考验——“如何保护自己?”这些,要求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要更“职业”一些,在采访过程中小心谨慎,在报道立场上客观、理性,在文字表达上惜墨如金,写作时以一颗宽厚、包容之心,表述采访对象的语言时不偏不倚,不悲不喜——尽管在采访时,我曾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小人物而寄予了深深的同情,甚至热泪长流。调查性报道本身要求我们不能有倾向性和感情色彩的私人表达,而是牢记这个工作的公共责任。从这一点来说,调查性报道依赖于被隐蔽的但一定是“事实的影响和力量”,才得以生存和发展。正因为如此,在我的调查性报道的实践中,曾经因为揭发了一个派出所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对整个村庄的数十名农民进行肆意侮辱、敲诈钱财的事件,最终有多名不法民警被捕入狱,使老百姓得到了正义的回答;也曾经揭露了一个教育学院院长在教育经费十分拮据的情况下,却在当地高级宾馆大肆吃喝留下巨额公款债务的事实真相,而最终让这位教育学院院长被追究法律责任。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发生了死亡38名矿工的特大金矿爆炸事故,当地发生了隐瞒不报、毁尸灭迹的异常情况,我们在被人跟踪、十分危险的情况下,将采写的调查性报道公之于众,警方直接分析这篇报道,找出线索,其后的两个月中,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达30多名。调查性报道再次发挥了难以比拟的巨大作用。

  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应该有着强烈的正义感、责任感,并富有同情心,这是一种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会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度受到威胁的遇难矿工家属,得到了保护和赔偿,他们与记者结下了深深的情谊;因为输血而不幸感染艾滋病的小女孩,得到了记者采访时的关爱,并因为调查性报道而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重视,甚至关心她命运的人里,有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夫人娜内女士;因为我们的调查性报道,反对非法占地而被拘留的农民得以回家,他们的耕地得到了保护;因为我们的调查性报道,中毒瘫痪的9名打工妹得到了救助,生活境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我们笔下有争议的主人公,后来成为了电视连续剧《大雪无痕》的人物原型,引起了更多人对腐败问题的反思与关注。

  11年的记者生涯中,调查性报道也赋予了我深深的职业激情,为了一种崇高而正义的理想,置身其中,感悟着精神的挑战和愉悦,感觉到“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为此,我得以像诗人一样理想化地看待这个世界,用一把理想的尺子丈量着脚下的土地和头顶如洗的长天,于是,和许多从事调查性报道的同行一样,在所供职的新闻媒体的指导派遣下,“自觉地”踏上“调查之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投入舆论监督,很多的细节和真相,完全依赖于自己的发现,依赖于自己执着而坚韧地寻找。

  面对威胁和各种各样的压力,尤其是一些规模不小的调查性报道见报以后,总有一种接受考验和忐忑不安的感觉,因为,白纸黑字,掷地有声,稍有不慎,就会被对方抓住把柄,承受着巨大的风险,甚至可能危及自己供职的媒体。因而,这些可以预见的“后果”,常常使我下笔时慎之又慎,有时可能错过了抢新闻的时机,但依然不能违背自己的原则——事实与证据。

  同时,在调查性报道的背后,也难以避免地出现物质诱惑和交易砝码,只要退缩一步,就会顷刻间拥有丰厚、优越的物质生活,尽管那样做对社会公众和法律来说,是一种令人愤慨的“失语与犯罪”。因而,调查性报道披露事实、揭发不轨行为的背后,一定有记者清白的人生和职业操守。阅读、获悉调查性报道的时候,也是对社会公众良知的一种拷问,对公民道德准则的一次“试金”。

  调查性报道所要遵循的原则有:立场客观,以公众利益而不是以一个人、一个集体的利益为行动准则;事实至上,调查性报道的采访过程中对事实的收集、整理、还原成为压倒一切的追求;证据原则,不搞有罪推论,具有法律精神和意义上的对证据的执著与尊重;手法理性,不管是针对滥用权利、牟取私利的不法官员,还是针对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士,保护和尊重任何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滥用媒体权力进行污辱性地表述;弘扬道德感,通过对事实真相的探求与描述,引导公众(受众)基于道德感的评价与表达,以此弘扬社会公众所广泛认同的良知,以调查性报道所体现的直面社会阴暗角落的勇气,来促进公民道德的净化和升华。

  我深知,对于刚刚在中国起步的调查性报道来说,我的探索是幼稚而艰难的,当未来的新闻从业者20年后回望我们记录、留下的调查性报道,会不会有“童言无忌,恍如隔世”的追问和不解?我们内心深深地祈祷,今天从事调查性报道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和风险,在那一时刻,已经化作了云烟。作为一个富有理想主义情怀的新闻记者,我坚信调查性报道的“至高准则是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看到了异常现象,我们有足够的毅力、足够的勇气、足够的理性来主动调查,公之于众,舆论监督,进而推动社会作出一些制度和细节上的改革,对一些不适合发展、不尊重权利的行为,进行制衡和改变——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应该努力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助力器”。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报》)

责编:王丽华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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