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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始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07日 11:21)

  CCTV.com消息(9点新闻):北京市近日开始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减轻了贫困孕产妇家庭的负担,保障了贫困家庭的母婴健康。

  余利青成为北京市第一位获得救助的贫困孕产妇。3月30日她在北京丰台医院通过剖腹产,生下了一个4.4公斤重的儿子。由于她家是享受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她在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住院分娩费将全部由北京市丰台区相关部门救助。

  北京市1月份出台了《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凡是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的孕产妇,都可以到指定医院,享受自孕期12周到产后42天内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药费、检查费、诊疗费、床位费、材料费、手术费等,最高不超过5400元的医疗救助。这项规定促进了贫困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降低了母婴的病死率。

责编:唐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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