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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从艾滋病案犯咬伤刑警队长说起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02日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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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淮晨报》7月2日报道,2004年5月27日,当陆吉付坐在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时,他也许还不知道,他竟然成为我省打击“利用艾滋病犯罪”第一案的主角。也就在这一天,在利辛县法院不远处的县卫生防疫站,还是这起案件的一位传奇人物,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纯青正在接受艾滋病感染的复查。在3个月前的抓捕中,艾滋病患者陆吉付带血的牙咬破了王纯青的小腿。

  看到这个新闻,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关于“艾滋病犯罪”的问题,想到怎么样打击这类犯罪。或者想到的是,关于保护办案警察的安全的问题。这才是新闻的主要核心。但是,笔者细读新闻之后,却想从主要核心说开去,说“偏”去“跑题”评论一下另一个可能被人们忽略但也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关于献血,卖血的标准与安全问题。

  笔者有这一想法是看到了新闻中这句话:“陆吉付,利辛县刘家集乡陆楼村人,虽然目不识丁,但正当壮年的他看到村里一些人不用种田,只要卖血就能挣到钱,他也加入了卖血大军。然而,此举却让他付出了难以挽回的巨大代价,2002年,在卖血中交叉感染,铁蛋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

  报道中是“卖血”,与“鲜血”无关。但是笔者也因此想到“献血”的相关问题。因为无论是“卖血”,还是“鲜血”,尽管一个“有私”,一个无私,从客观上讲都是对社会有益的。可是“此举却让他付出了难以挽回的巨大代价”的结果也许会让很多人对卖血,献血产生顾虑甚至恐惧。然而,这也不是危言耸听,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首先,关于卖血,献血限制的问题。“卖血”行为从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是应该有所限制,而不能没有规范甚至把这当作一个谋生的手段。其实不仅卖血应该有严格限制,就算是无偿献血也要有严格限制。这不但是为了献血者的健康,也是为了社会的健康。而不能因为是“奉献”就越多越好。前段时间,新闻就曾报道有“献血英雄”无限制献血,拿到了几十本献血证,这样行为不但不科学,还有为了荣誉而献血的不量倾向了。

  其次,关于卖血,献血的卫生安全问题。如果说卖血,献血没有严格限制的危险是无形的,长期的话,那么卖血,献血卫生,安全问题,就是有形的,危急的。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们经常听到有人因为卖血,献血而染上各种传染病,尤其是艾滋病的报道。如果说卖血而得还有点“咎由自取”的味道,那么无偿献血而染上就会让人有“好心没有好报”的痛苦。笔者就听很多人对于无偿献血有这种说法:“我非常愿意献血。但是没有安全保障,即使给我几百万,我也不去献。”

  固然,因为卖血,献血而染上传染病的只是个别现象,少数现象。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确实极大的隐患和危害。不但会危及献血,用血者的健康,生命,也会很大程度地打消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

  如果对卖血,献血的制度能够更加完善,对卖血,献血有严格的量的限制,质的检测,那么也许文中的陆吉付就不会“破罐破摔”成为案犯,即使他有犯罪的动机也不会那么“有恃无恐”,即使咬了刑警一口,也只是几个牙印那么简单。(网友:崔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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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今航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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