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9月4日消息:为了伪装自己,贩毒分子竟然在贩毒时带上年仅7岁的儿子作为掩护,尽管费尽心机,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严惩。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以犯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王恩统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2001年2月初,公安机关从李军处获悉王恩统在海口市机场东路南航天桥一带从事贩毒活动,遂决定安排侦查人员化装成毒品买主诱捕王恩统。
同月16日下午,李军与王恩统联系交易毒品100克,并商定以每克48元成交。次日下午约5时,李军与王恩统约定在南航天桥处进行交易后,王恩统带着儿子(年仅7岁)赶到南航天桥处,李军将化装成买主的侦查人员介绍给王后离开。接着,王给毒品货主打电话联系后携带儿子赶到工商大厦取得海洛因毒品100.7克,并藏在儿子的裤兜里,随后携带儿子前往工商厦对面马路处与化装成买主的公安人员进行交易,当即被抓个人赃并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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