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因为一时疏忽,杨某没有想到,自己在兰州购买的新房子,却早就被法院查封。而要求退款时,还遭遇开发公司的殴打。杨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购房者,买房子一定要睁大双眼。
今年6月6日,杨某在查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甘肃凤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兰州市中山路凤鑫大厦14单元4号房,并交纳了25万多元的购房款。
此后,杨某到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准备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才得知早在4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查封了这套房产,明确规定不得转让、买卖。
无奈之下,杨某6月26日到凤鑫公司要求退还购房款,而公司负责人却叫来8个人,对杨某一阵拳打脚踢,并让他写下保证书:“我与凤鑫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承诺不再到凤鑫公司要求退款后,才让他离开。杨某随即报了案。
目前,兰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已介入此案。负责调查此案的李警官告诉记者,凤鑫公司出售被查封的房产,此行为已涉嫌诈骗;对杨某非法拘禁2个多小时,带有黑社会性质,情节更为恶劣。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调查此案,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李警官同时建议,鉴于目前购房纠纷较多,购房者千万不要怕麻烦,除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外,最好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查清所要购买的房屋有无债权债务纠纷。(记者胡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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