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不论是草原、田间或是村委会,经常看见身穿法官服的人,在与农牧民亲切交谈。这就是被当地群众称为草原上“流动审判庭”的乌兰浩特市法院基层法庭的法官们。
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苏木幸福嘎查村民闫某因与其丈夫发生矛盾,到法庭起诉离婚。因现在正是农忙季节,法庭为了不耽误当事人种水田,指派审判人员当即到距离法庭10余公里的幸福嘎查,将闫某夫妻口头传唤到一起,征得双方同意后,就地开庭审理了本案。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夫妇二人和好如初,调解结案。
一年来,乌兰浩特市共受理民事案件2659件,类似闫某夫妇这样的适用简易程序办案的有2430件,其中审结了2428件,审结率达99%。7个简易程序审判组,人均年结案268件。审理案件周期从原来的30天缩短为19天。
这种深入基层、公正高效的简易审判方式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大量的民事纠纷,既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费用,又节省了时间,不影响生产。同时,还对当地的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
目前,乌兰浩特市的经验已在全区推广。(李妍 韩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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