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将在全国率先对部分学生免收杂费。
北京市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部分学生实施免收杂费,免收杂费学生的标准是,北京10个远郊区县和城近郊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北京市户口、并在公立中小学读书的学生。北京市目前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共有109万,此次免收杂费的学生约60万,占学生总数的55%左右。
据介绍,北京市自1986年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收学生学费制度,学生交纳的杂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水电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北京市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每学年交纳杂费为人均60元,初中生每学年260元。为实施免收杂费的制度,北京市将按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纳杂费的标准,在今明两年增加投入1亿8千万元,用于义务教育中公共教育经费的支出。
据悉,北京市部分学生免收杂费后,除不具有北京户口的外地学生和住校生还需交纳相应的费用外,其他学生,只需交纳由学校代收的教材和校服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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