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现在还是孩子,被判了刑以后会怎样呢?”当5名不满18岁的少年近日被北京西城法院以绑架罪、抢劫罪分别判处7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时,旁听席上的亲友发出了这样的叹息声。
以绑架罪被判刑的16岁少年小鹏和小宇都是门头沟人。2001年11月23日下午,逃课在家的小鹏和小宇百无聊赖,二人不约而同地感慨手头紧张、缺钱花。于是二人决定“绑个学生,然后向他家里要钱”。就这样,当天下午4时许,在西城北礼士路一所中学附近,小鹏和小宇采用诱骗、持刀威胁等手段,将16岁初中学生兵兵绑架至石景山区苹果园东口,并向兵兵家人勒索1万元。后来俩少年在取钱时被当场抓获。
昨天以抢劫罪被判刑的3个少年彼此住家离得很近。16岁的小原是西城区某职业高中学生,而14岁的小凯和小凡是西城区某中学初中生。2001年7月9日下午3时许,小原、小凯和小凡预谋抢劫低年级学生。三人各持铁链或刀,在西城区中国科技馆广场厕所内,按事先分工,由小原、小凯负责在厕所内实施抢劫,小凡在厕所门口望风,将到此上厕所的13岁男生李玉峰和朱新拦截,采取持刀及语言威胁的方法,抢走李玉峰170元和一块男式手表。第二天,三人仍在中国科技馆广场厕所内抢劫,将上厕所的小学生拦截,抢走被害人50元和IC卡一张。第三天,三人又在老地方抢走上厕所的11岁男生李晓朋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绑架罪判处小鹏有期徒刑7年6个月,判处小宇有期徒刑7年;小原、小凯、小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小原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小凯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小凡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不断走高的趋势,犯罪低龄化、严重化趋势愈来愈明显;如何教育孩子成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用之人,如何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是为人父母者和全社会都应该认真考虑的事情。(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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