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与其女儿赵莹、赵萍被控共同受贿900余万元一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赵玉存与代号“1·22”的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偷逃关税27.3亿多元特大走私案关系密切。
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1997年3月,惠威公司总经理杨改清找赵玉存帮忙,赵玉存两次批复,使惠威公司分期分批从深圳海关定向购买走私罚没车201辆进行倒卖赢利。随后又经赵玉存同意,从深圳海关定向购买罚没原糖1.3万吨加价倒卖。1996年,时任九龙海关(1997年更名为深圳海关)关长的赵玉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杨改清在惠州设立了公共保税仓库。惠威公司在惠州港的进口业务中,利用该保税仓库走私各种货物,共偷逃关税27.3亿多元。
杨改清为感谢赵玉存,从1996年至1999年,共送给赵玉存3万美元、价值6.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赵玉存与其妻接受杨的贿赂10万元人民币;在赵玉存同意或知情的情况下,其两个女儿收受杨改清送的港币514.48万元、价值300万港元的香港住房一套和价值90余万元的深圳住房一套,价值39万元的奔驰轿车一辆。
另外,1999年1月,黄某公司的员工林某倒卖钢材批文被海关调查,黄某找到赵玉存,赵玉存便两次打电话指示海关调查局局长放人。事后黄某在“五一”节请赵全家吃饭时,将赵玉存及其女儿赵萍叫到另一房间,贿送港币50万元。赵玉存收后指示女儿赵萍分一半给赵莹,两女各将25万元港币存入香港的帐户。
公诉机关认为,赵玉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海关关长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家属赵莹、赵萍收受巨额贿赂,构成共同受贿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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