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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罪犯用法律为儿子讨回抚养费  
02月20日 19:39

    当法院派人专程给他送来孩子的抚养费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正服刑的父亲,凭着在狱内自学的法律知识,终于向离婚妻子讨回了儿子的5000元抚养费。

    他叫郑国雄,1998年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自己的莽撞和对法的无知酿下了这杯苦酒,一入狱,他便开始自学法律知识。2001年10月,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5岁的儿子归郑国雄抚养。家里年迈的双亲只有微薄的收入,而自己还有漫长的刑期,郑国雄意识到靠他单独扶养孩子力不从心。凭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他觉得离婚的妻子应和他共同抚养儿子。

    此案审理期间,已离婚的妻子让律师来监狱找他,郑国雄运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律师进行了对话,竟使这位律师十分意外:“真想不到,你能如此熟悉法律条文。”郑国雄感慨万千地说:“如能早点学法,我也就不会来监狱了。”经法院审理,郑国雄为儿子讨回了抚养费。(原建军)



责编:曹劲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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