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成功摧毁了以汤宁、汤宏两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组织头子及其成员20人,包括汤宁、汤宏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内的18名成员均已被逮捕。与此同时,还挖出了为“二汤 ”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后台和“保护伞 ”的“二汤之父 ”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定中等7名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
“二汤 ”依仗其父、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定中的权势,在绥宁县横行乡里,称王称霸,无恶不作。今年7月,根据群众的举报,邵阳市委书记蒋建国等市领导对打击“二汤 ”黑社会性质组织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市委明确分管政法的副书记黄天锡负责这起案件的督办,市公安局成立了案件督查组。市委“打黑 ”领导小组先后10余次集体听取案情汇报,及时解决了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蒋建国书记亲自到绥宁指导督阵。黄天锡同志先后3次坐镇绥宁,具体指导协调“二汤 ”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在县委常委会、县级干部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会等会议上通报案情。绥宁县委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二汤 ”专案组,下设案件侦查组和徇私枉法查办组。市县两级抽调40多名公安民警参与。徇私枉法查办组则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24名干部组成,重点深挖“二汤 ”案的后台和“保护伞 ”。
在办案中,公安机关采取秘密布控、统一搜捕,将在市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异地关押、异地审讯,进行突审。同时,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实行跟踪追击,先后抽调30多名民警组成追逃组赴云南、北京、长沙、广州、常德等地追逃,终于将在云南瑞丽市在逃16天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汤宏抓获,其他主要成员也相继落网。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汤宁,男,30岁,中技文化,原系绥宁县工商局干部;汤宏,男,28岁,高中文化,原系绥宁县国税局干部。“二汤 ”及其成员从1993年至2001年5月,共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10起,致2人轻伤,17人轻微伤;敲诈勒索2次,诈得现金1.1万元;诈骗1次,骗取财物价值9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收缴赃款1.5万元,脏车4台。1993年12月27日,汤宁借口执行工商公务,将原检察院检察长毛祖能的妹妹毛凤姣殴打致伤后,汤定中出面干预,最后由县工商局支付1170元医疗费了结,但汤宁没有受到任何处理。1995年3月12日,“二汤 ”及其团伙成员李荣等人酒后大闹绿洲宾馆,将前往绥宁考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一副厅长、龙胜县一副县长等人无辜殴打致伤,并砸烂宾馆内电话机、门等价值千余元的财物。1994年初,“二汤 ”以摩托车被挂为由,敲诈绥宁县一个体司机1万元,并将司机打伤;1994年,“二汤 ”等人在县武装部一房间赌博,输钱后便抢堵场,当场抢走现金6300余元;1995年1月,汤宏内弟周某在县电力公司对面唐治家废品收购站内行窃时,被当场抓获,唐未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反而被汤宁等人以赔赏医药费、荣誉费等为由敲诈现金6000余元;1995年12月,“二汤 ”及其成员苏文军等人酒后带广东人陈建良到县城一发廊内企图嫖娼,被店主和女服务员拒绝,汤等以有损面子为由,对店主大打出手,并不准其在绥宁继续经营,强行霸占其店及财物;1997年1月3日,“二汤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将隆回县老板陈俊仁打伤,并抢走现金800元、金戒指1个、手表1块,总价值3000余元;1999年,汤宏以离婚要挟,强迫前妻周满妹写了一张100万元的欠条,至案发前,汤宏已敲诈周满妹现金11万余元;2000年1月,汤宁以要介绍费为名,三次敲诈承包县武警中队宿舍的包工头曾守国现金1.5万元,并强行从县武警中队领走工程款8万余元。
邵阳市委、绥宁县委在查办“二汤 ”案件中,同时深挖后台和“保护伞 ”,对充当后台和“保护伞 ”的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予以立案调查。到目前为止,除停职检查的武警绥宁县中队副中队长粟建立移送武警部队调查处理外,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实行“两规 ”,他们是:“二汤 ”之父、原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定中,绥宁县原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森林,绥宁县原公安局局长侯万虎,原绥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肖传四,原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刘荣华,邵阳市北塔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绥宁县公安局局长曾传阳。目前,对“二汤 ”的后台和“保护伞 ”,邵阳市、绥宁县的纪检、监察部门还在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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