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消息:为了招到学生,北京一些民办大学可谓是机关算尽,连在校学生都成了学校的招生人员,每拉进一个学生,还可以提到比例不小的一笔“介绍费”。发生在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的一起“介绍费”纠纷,爆出了这一内幕。
学生和学生带来的学费,无疑是一所民办学校的生存命脉。为此,北京一些民办学校制定了招生工作中的奖惩制度,明文规定每招进一个学生,要给介绍人一定的介绍费。在这些“介绍人”中,有相当数量的就是本校高年级学生,他们介绍来的通常就是自己的同学、朋友。然而,由于介绍费问题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实行了这一制度的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的樊校长如今就正在发愁:介绍费已经给了,被介绍来的学生却要退学。
小李是该学院二年级的学生。从7月以来,他也成了学校的“招生人员”。在他的游说下,两名职高同学同意入学并各交了2500元学费。小李也为此获得了600元的介绍费。可上周五,小李介绍来的同学小陈突然提出要退学,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学校只同意退还2200元,另300元要求他去向小李索要。由于没能找到小李,小陈在学校的要求下和小李的母亲张女士取得了联系。张女士认为,既然学校的收据上写明了“学费2500元”,自然应该由学校全额退还,至于介绍费的事情应该单独解决。双方于是为了这300元该不该由学校返还发生争执。
樊校长认为,发动本校的同学想办法为学校招生的事情在情理之中,如果不采取奖励办法无法刺激学生们的积极性。当记者问到这样的奖励办法是否会导致学生为了赚“介绍费”而用虚假信息误导同学和朋友时,樊校长表示,他们已经要求学生在介绍学校时必须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不能乱收费、乱许愿。如果学生违反了这一原则,后果只能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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