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在今年9月初,东莞所有低保家庭的中小学在读子女将可申请数额不小的助学金。刚正式公布的《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试行办法》中规定,低保家庭的小学生可每人每年得到800元助学金,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900元,高中生中专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据教育局人士介绍,小学助学金800元比东莞小学的年学杂费700多元略高。这是因为家庭贫困的小学生不能参加一些课外活动会给他们的身心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所以让助学金在支付学费后略有余额,作为他们的课外活动经费。
《办法》以财政实力为基础
据东莞市教育局统计,在《办法》出来以前,东莞的助学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各中小学校对贫困学生减免了学杂费,各种社会团体也慷慨资助贫困学生。但这类的助学常常是局部性的,出台《办法》将使助学获得稳定的制度保障,并且全面覆盖了东莞的城市和农村,切实地保障贫困学生享受基础教育的权利,这标志着东莞的助学已从社会自助转向政府资助。据了解,在广东省像东莞那样以地方政府立法的方式助学的先例并不多。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认为,这当然与东莞高速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财政实力支撑了《办法》的可行性。
据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科张顺全科长介绍,截至今年3月份的统计,东莞低保家庭在中小学就读的有3977人,根据这个数据估计,9月份的助学金发放将需要300多万元。
现行学费减免办法不变
《办法》第六部分的第一款规定“各镇区、各学校现行的学杂费减免办法继续执行”。教育局有关人士认为,这就意味着一些享受助学金的学生还可享受学杂费减免,而一些不够低保标准但相对贫困的学生,只要符合学杂费减免的条件仍可享受,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助学体系。(记者傅剑锋)
■相关资料:助学金发放流程
(一)各镇区已领取我市核发的《低保金领取证》的家庭,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东莞市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经子女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交回村(居)委会汇总上报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同时送镇区文教办备案;市属单位已领取我市核发的《低保金领取证》的家庭,到所在单位领取《东莞市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经子女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交回所在单位汇总报户口所在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由社会事务办(民政)汇总报送市民政局。
(二)市民政局汇总市属单位和各镇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申请情况,送市财政局核拨助学金。
(三)助学金一年审批两次,每年1月和9月为申请期,2月和10月为发放期。
(四)市属单位的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由市财政局通过集中支付,直接拨到低保家庭账号;各镇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由市财政局拨到镇区财政分局的社保资金专户,由镇区财政分局通过集中支付直接拨到低保家庭账户。(摘自《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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