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到2005年末,中国将有95%的民族自治地方基本普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教育优先或与当地教育同步发展,高中阶段在校生有显著增长。
到2010年,中国各民族地区将全面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适应21世纪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民族教育体系。
这是国务院近日作出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所提到的。决定提出了中国民族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和原则,以及各项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
这项决定强调了发挥教育在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中的作用;确立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在整个民族教育中“重中之重”的地位;使中国民族教育既保持自身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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