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网络教育学院已有45所,开设了几百门网络课程。
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年会上获悉,网络教育学院在招生、教学、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其教学质量接受教育部组织的相应机构的检查和评估。
为实现教育信息化,教育部提出了“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是核心,推广应用是目的,管理服务是保证”的方针。同时,教育部还提出了在大学本科必修课程中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重点高校应达到30%、一般高校15%的具体要求,以此促进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网络教学的本质就是服务,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最大限度地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束缚,与“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统一,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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