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考办消息:2002年普通高校招收本科生录取工作已结束,广州市将于8月21、22日接受未被录取的考生补报志愿。
凡总分在省招委会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本科层次的补报志愿。本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21日-22日每天8:30-17:00,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下午17:00,逾时一律不受理(录取时间为23日)。
广州市考生可通过查询电话:16890215;手机短讯:点播 253+准考证号发往01680,定制 263+准考证号发往01680;市招考网:http://www.gzzk.com.cn或直接到当地招生办公室查询录取结果。经查实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200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成绩证书》和《2002年普通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目录》到下列地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老四区考生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南楼六楼办理;
天河区、黄埔区考生在区招生办办理;
白云区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填补报志愿表,再由学校汇总到白云区教师进修学校;
芳村区考生在真光中学办理;
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填补报志愿表,再由学校汇总到区招生办。
已经被高校录取和已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志愿,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参加补报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不超过六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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