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的王英,原本在今年12月3日刑满获释。可她没想到,就在出狱的5天前,一张判决书把她的刑期又增加了6年。这个在法律制裁面前差点蒙混过关的骗子,到底没过得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关。
今年38岁的王英是一个诈骗团伙的成员,她与同伙常常利用有些人对“神医”的迷信骗取钱财。今年3月31日,王英在海淀区地税局附近见到一位独自行走的妇女,便主动上前搭话,故意询问对方是否认识附近一位从新加坡来的90多岁的神医,并邀请这位妇女一起去找神医,在路上“偶遇”由同伙假扮的“神医的孙子”。“神医的孙子”和王英一唱一和,这位妇女被他们骗走了11000余元。今年4月4日,王英等在真武庙二条附近又故伎重演,骗取被害人吴某29万余元。正当吴某把钱交给王英时,上次被骗的那位妇女恰巧路过,认出了这伙骗子,在群众的协助下把王英抓获。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王英否认参与了第二起诈骗活动,还提供了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据,法院由此认定王英参与第二起诈骗活动的证据不足,判处王英有期徒刑8个月。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此案后,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王英的狡辩不能成立,而且有被害人吴某对王英的指认,王英在预审阶段也交待了参与两次诈骗活动的事实,决定支持抗诉。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以诈骗罪对王英加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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