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财经新闻 > 正文

各地采取措施平抑房价 遏制“炒房”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14日 20:19)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为平抑房价,遏制“炒房”现象,各地纷纷出台新规定。上海市规定:凡要出售居住不满一年的房屋,如果还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这意味着卖房人必须先还请银行贷款,才能注销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上海物价检查部门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签订虚假合同以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青岛市规定:除经济适用房10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外,新购商品房在一年之内也不准上市交易,一年后交易的赚取差价部分,还将按照相关政策,补缴转让所得税。南京市则把抑制房价泡沫出现的重点放在加强土地管理上,目前已经收回了三个县改区的土地供应权,实现了对全市的土地供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全市闲置房地产用地进行清理,防止开发商圈地行为。对闲置两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

责编:春天  来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页,当前为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