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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09月06日 10:50

    新华社杭州9月6日电:我国地方传统名特产品——金华火腿,日前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据悉,金华火腿是浙江省继绍兴酒、龙井茶、庆元香菇、杭白菊之后第5个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产品。

    金华火腿始于唐、盛于宋,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在宋代,相传金华籍抗金名将宗泽曾把家乡“腌腿”献给朝廷,康王赵构见其肉色鲜红如火赞不绝口,赐名“火腿”。元朝初期,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将金华火腿的制作方法传到欧洲。清光绪年间,金华火腿在德国莱比锡举办的国际博览会上获金奖,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为庆祝巴拿马运河开通举办的万国商品博览会上再度夺得金奖,被公认为世界三大名牌火腿之冠(另两大产品分别产自德国和意大利)。金华火腿之所以盛名于世,主要原因是它选用的猪是以主产于浙江金华的中国名猪“金华两头乌”品种的后腿为原料,加上金华地区特殊的地理气候和民间千年形成的独特腌制、加工方法,具有典型的地方性。离开了特定的地域就难以达到特定的品质。但是近些年来,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金华火腿这一以原产地命名的传统品牌遭到了来自国内外各种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金华火腿协会会长倪志集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市场上年销售冠以“金华火腿”之名的产品数量约500多万只,而真正来自原产地的产品却不足四分之一,造成了市场上金华火腿产品鱼龙混杂,损害了金华火腿的名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此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过审查,宣布实施的“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是,以原金华府辖区为准,现为金华市所辖的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义乌市、东阳市、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以及衢州市所辖的柯城区、江山市、衢县、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等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

    
新闻背景: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并按法定程序批准以原产地域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事实上,在国外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且在许多国际协定、协议中都有所体现。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91年《制止商品来源的虚假或欺骗性标志马德里协议》等,均对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命名问题做了相应保护规定。1991年12月8日缔结的《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的第3节、第22条1-4款,把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版权并列,作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TRIPS协议中还专门对葡萄酒和烈性酒的地理标志进行额外保护。在现行的世界贸易组织21个协定中,协议的第22条第1款中规定,要求所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必须对有地理标志产品即原产地域产品给予共同的保护和认同。

    在国外实施原产地保护制度中,最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就是法国干邑葡萄酒。法国在1927年就制定了法律,对干邑酒、香槟酒从原料葡萄的种植、采摘、加工、产品的运输和包装,甚至于到世界各地销售市场和出口都作了非常严格的界定和规定。其产量虽然不高,但知名度和产品的价值由于得到了有效的原产地域保护,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现在法国的干邑酒,每年有95%都是出口到世界各地,创汇达100多亿法郎。同时酒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一个产业链的发展,在促进和保护法国的农业和农产品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谢云挺)

    
记者来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新华社杭州9月6日电:我国悠久的历史形成了许许多多典型的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这些产品是我们民族的瑰宝,在当前我国与世界贸易组织接轨的时候,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现状如何?日前,记者就此话题在浙江采访了有关方面。

    自1999年起,我国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以来,到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的品种已有40多个。1999年以前,我国在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上,商标法一直居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原产地域保护地理标志的特殊性,仅根据《商标法》来对原产地域产品实施保护,存在着种种缺陷。首先,原产地名称和商标的属性截然不同,原产地域标志是一个地域的名称,属于这个地域共有,而不能由某个特定企业或个人独占。而商标是私权可由个人或单个企业所有。以商标形式保护原产地域标志无法解决产权归属问题。其次,地理标志具有惟一性,不得转让和买卖,在时间上具有永久性。而商标则可以自由转让,权利保护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故此《商标法》的保护无法保证地理标志的惟一性和永久性。再说地理标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识别标志,同时也是一种质量标准。而《商标法》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上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正因为二者有此不同,仅靠《商标法》无法对原产地域产品实施充分的保护。以致我国许多地方的传统名特优产品纠纷不断,比如,历时20多年之久的金华市政府与浙江省食品公司在“金华火腿”商标所有权归属纷争的典型案例,反映了加快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迫切性。

    从目前已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情况来看,已经出现了可喜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由于受到国家的专门保护,提高了原产地域产品的知名度、质量信誉和无形资产价值,消费者放心购买,假冒产品横行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场销量、出口量大幅度提高。如我国第一个受到政府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绍兴酒”,曾经在国际市场三分之二的份额被产自日本、我国台湾等的“绍兴酒”所挤占。得到保护后,绍兴古越龙山酒厂销往日本的绍兴酒比上年增长14%,塔牌绍兴酒销量整体翻一番。女儿红黄酒利税比上年增长18.07%,东风酒厂出口日本的绍兴酒比上年增长1倍以上。

    企业的国内外市场环境明显好转。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之后,假冒产品受到查处,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者购物信心的增强,使企业感到市场环境明显好转。外商也意识到要保护原产地域的绍兴黄酒。日本厂商在广交会上公开声称,今后没有得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黄酒一律不买。台湾生产绍兴酒的厂商正在考虑放弃绍兴酒的称谓。据有关资料分析,在日本市场,台湾产绍兴酒的份额已从过去的80%下降到现在的25%左右,并还在下降。这充分显示了符合国际惯例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成功。

    促使企业加强了管理,提高了产品的质量。申请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企业,组织力量、开展培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传统工艺,强化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通过IS09000认证,对原材料的生产、选用、酿制工艺的每道环节,储藏、运输、环境、卫生、标签、标志、标识、销售、出口检验、职工纪律等,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提供了可靠保证。

    推动了地方经济,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据对已经受理的原产地域产品企业的初步统计,这些企业的总销售收入达60亿元左右,税利达10亿元左右。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当地的骨干企业,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还带动了当地相关产品的发展,增加了就业,为地方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我国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时间还不长,相比国外实施原产地保护100多年的历史,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一种原产地域产品从申请到确认需要三四个月时间,到目前为止,受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只有40多种。这与我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不相匹配。此外,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力度不够,同时由于假冒伪劣产品肆虐,原产地域产品在国内市场就被假冒了的现象大量存在。所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强调,对于我国原产地域产品的保护,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特别是立法、执法上加大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力度,这是当务之急。(谢云挺 廖平)



责编:杨洁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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