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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楼市健康发展——析六部委联合发文调控房地产市场   
09月03日 14:11

    上海证券报消息:近日,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和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而联合发布的文件,也是继央行对防止区域性房地产业过热发出警告之后,又一个具有相当警示性意义的提醒。其中,有几点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

    首先,首次提出和强调要加强政府部门职能,并将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任落实到了各级政府的头上。由于房地产投资与投资增幅对当地GDP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导致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房地产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因此,要有效地调控房地产市场必须从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职能入手,不能因地方的短期利益而牺牲掉全局性或长期的利益。政府各部门应该合理地确定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及房地产商品结构的供应比例,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平衡。

    第二,强调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土地供应量控制上。随着国家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凡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土地出让方式将转为拍卖方式,房地产市场上新一轮圈地运动正在形成。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发挥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意义尤为明显。因此,在这份若干意见中,要求各地政府应集中统一地管理好土地资源,以此来防止出现土地供应无序的现象。

    第三,充分发挥金融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事实上,从前期央行公布的《2002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的统计数据,再根据有关专家的测算看,截止到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经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之比估计为10%左右。因此,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可以充分地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

    透过六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目前房地产业对我国GDP增长的作用与影响非常大,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促进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其市场及政策含义非常突出。它不仅对维持我国经济增长意义重大,而且还关系到许多百姓日常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也是近年来有关政府部门首次针对房地产市场平衡发展的相关问题而联合发文的重要原因之一。



责编:杨洁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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