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
南方网消息:据北京市法院系统有关人士透露,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收受贿赂、违规贷款案日前正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专家视其案情认为,朱小华有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玉胜教授指出,按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受贿数额达十万元以上的当事人,依据其犯罪情节、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有三种刑罚可能,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他表示,朱小华任职期间先后收受巨额贿赂达数百万港元,数额巨大,在量刑上会从严从重。
韩玉胜教授认为,综合朱小华的犯罪情况,他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贪污受贿案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曾经轰动一时的成克杰、李纪周贪污受贿案都曾在该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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