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众议院16日通过一项打击公司财务欺诈的议案。这项议案明确了将用刑事法律手段惩处有关欺诈人员。
与参议院此前通过的类似议案相比,这一议案增加的内容有:公司管理人员如果对揭发或阻止公司欺诈活动的人员实行报复,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森森布伦纳称,该议案确立了打击公司欺诈人员的有力措施。
美国众议院今年4月就通过了一条旨在加强财会业监管的议案,但被普遍认为力度不够。此后,参议院推出一项由该院银行委员会主席保罗·萨班斯提出的改革议案,提出了包括公司欺诈人员将被判刑入狱、禁止财会公司为上市企业同时提供审计和财务咨询服务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该议案受到广泛欢迎,并于15日在参议院获全票通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16日也表示支持此议案。
美国总统布什在15日的一次公开演讲中曾表示,希望国会两院协同一致,尽快拿出一项有关议案,以便他在8月休假前能够签署实施。
分析人士指出,美众议院在萨班斯议案的基础上出台更强硬的措施,是基于目前美国各界要求对财会业实行切实改革的大形势。但是,一些民主党人认为,以共和党人为多数的众议院在参议院通过议案的第二天就急忙推出新议案,更多是出于党派政治和应对中期选举的考虑。 (何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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