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对录取新生收取正常的学杂费外,另外加收高额的其他费用,许多学生家长呼吁国家对学校收取的额外费用加强管理,同时建议对这些收费进行征税。
随着“小考”(小学升初中)、“中考”(初中升高中)相继结束,各初级、高级中学的招生工作陆续展开,各类收费标准层出不穷。各级学校除了收取正常的学杂费外,对低于起分线的学生收取高额的附加费。如江苏省泰州市某中学录取初一新生,除学杂费外,另每名新生加收费用9900元,参加电脑学习班再收8000元;泰州某省级重点高级中学将录取高一新生分为三档,第一档每位学生收费5000元,第二档每位学生收费15000元,第三档在收取20000元的基础上,再以680分为标准,每低1分加收500元,最高收取6万元。不少中学普遍存在高额收费现象。此外,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收费也较高,泰州有两所较好的小学,以办小班为由,除收取正常的学杂费外,一次收取有关费用9600元。
家长们认为,学校的高额收费,超出了义务教育的范畴,建议国家对此征税,一方面征税成本很低,另一方面可为国家筹集可观的财政收入。(樊良生 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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