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媒体纷纷转载香港某报的消息说,去年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出的“中国十大富豪”里,不少人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此事已经引起国家高层领导的关注。这则新闻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但是,它所折射出的情况却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中国富人阶层偷、逃和漏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非常严重,已经到了不狠抓不行的地步了。
富人逃税并不是什么新动向。据有关方面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富人逃税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有人把这个现象概括为个人所得税“管住了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兴贵族”。富人大量逃税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巨额损失,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完全失效,富人更富,导致了“逆向调节”的后果,贫富差距由此进一步拉大。不难看出,让富人足额纳税不仅事关公平,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健康发展。
由于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形成,现金交易量巨大,以及个人收入的隐性化,想让高收入阶层不逃税的确存在许多困难。严厉打击逃税的法律环境也没有形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的话说,一是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二是想去查他有多少钱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就算如此,也应该有办法让那些富得太明显的富人足额交税,比如“十大富豪”,又比如演艺明星和足球运动员。因为这些人的收入情况是不难查到的,对这些人进行纳税“辅导”也不难办到,如果这些人都能够堂而皇之地逃税和低额纳税,则只能说明我们的个税征收还存在漏洞,对富人阶层的监控还缺乏力度,税务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完善。
前不久,克林顿到深圳做了一个演讲,获得了25万美金的进账。在媒体的诘问和税务机关的辅导下,有关企业为他代缴了数十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此事一时成为“美谈”。不知道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十大富豪”会不会主动去补缴个税,税务部门会不会上门去“辅导纳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公众一定是十分渴望了解的。(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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