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消息,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已由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个人劳动所得,转为个人劳动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资本所得的结构。
据统计,199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于工薪所得的比重为43%,来自于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等资本所得的比重为7%,而2001年上述比重分别为41%和35%。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过去的22年中每年都在高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的8年间,个人所得税平均年增幅高达48%,年增收额118亿元,是同一时期增长最快的税种;1980年个人所得税仅征收16万元,2001年收入增至996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地税机关的第二大税种;22年累计组织收入3230亿元,为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调节个人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记者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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