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休职工潘初,今年58岁,全家4口人。爱人没有工作,有一个9岁领养女孩和80多岁的老母亲,仅靠他每月从社保局领取530元养老金。去年底潘初又摔伤了腰,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就在这时,广东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了他。今年1月潘初一家被列为低保对象开始享受社会救济,每月可再领到670元救济金。这样,全家每月人均基本生活费达到了广州市规定的最基本生活保障标准300元。另外还享受基本医疗救助。此外,潘家还可能通过所在的街道和社区获得进一步的救助。潘家所获得的这些社保救助,正是广东省逐步建立和正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
目前,广东从上到下都在为那些有生活困难的人和家庭生活有最基本的保障而努力,从而力求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它一方面能使有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保证温饱生活,另一方面它又是牵涉到全社会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近几年,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和制度的建设力度。从1998年起,以落实“两个确保”大大推动了整个社保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空前进步,现在社会保障的基本体系已经确立。
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成了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的框架。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原来计划经济的“单位保障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瓦解,可以说,现在建立起来的独立在单位体制外的社会保障体制,几乎是在没有任何积累的条件下建立的。
———1998年以来,广东省坚决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到2001年,为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7.88亿元;从2000年10月就做到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目前为止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直保持100%的社会化发放,并且当期和累积均无拖欠。现在,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达每月562元;此外,还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调剂力度,保障了煤炭、农垦和华侨农场等特困行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广东以养老、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1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达1065.1万人,比上年增长23.2%,约占全国的1/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819.5万人,增长51.3%;全省有175.5万离退休人员享受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社保费收入逐年增长,社会保险基金全年征缴收入258.04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达45.9万人,比上年增长20.5%,保障资金投入3.05亿元。广东社会保障网络覆盖率达97.6%,同比增长近1个百分点。
———广东加大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到去年底,全省所有的地级市和顺德市以上统筹地区,以及48个县级统筹地区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529.92万人,比上年底增长6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保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2000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和低保制度的逐步完善,保障面进一步扩大。到去年底,全省低保人数45.7万人,其中城镇17.2万人,农村28.5万人。今年头两个月,各地积极开展扩面,应保尽保,把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又新增低保对象8.08万人,比上年增加17.7%,现享受低保的人数已达53万多人。广东去年发放低保金3.1亿元,其中省财政6000万元,市以下各级共2.5亿元。各级建立了城镇特困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14%纳入财政预算,共落实城镇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3000万元,全省有32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平均每人每月得到22元的救济。
以“两个确保”重大决策为标志,作为我国社会一项经济制度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广东迅速建立起来。(伊可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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