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证券界人士认为,这份新出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一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具体内容的要求,加大了年报披露信息量,从而提高了上市公司违规和造假的成本,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专业且烦琐的上市公司年报常常令人无所适从。据了解,投资者可以通过阅读按照新规则制定的年报在更大程度上、更为详尽地了解上市公司一年来的经营、运作情况。同时,为降低上市公司披露成本,对于在指定报纸公布的年报摘要,将进一步缩减篇幅。
按照新要求,发布年报有了更多的披露要求。如首次明确了董事个人也要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保证,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要求无法做出保证或有异议的董事单独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要求列示未参会董事的姓名。引入了控股股东概念,对控股股东的含义进行了描述性定义,且要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同时,还要求披露委托理财、担保事项,董事薪酬以及公司主要客户等内容。
而且,为配合近期即将出台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本次修订稿新增一节“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公司披露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为便于投资者更加清楚了解公司运作状况,新准则要求公司在“重大事项”中增加披露“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情况”、“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
据介绍,由于此次年报准则进一步简化了年报摘要的内容,投资者如果要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应当注意阅读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年报正文。(张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