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年报准则》,对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作了新的要求,对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将更加透明。
修订后的《年报准则》,进一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具体内容的要求,首次明确了董事个人也要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保证,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要求无法做出保证或有异议的董事单独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首次引入了控股股东概念,对控股股东的含义进行了描述性定义,且要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增加了披露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为便于投资者更加清楚了解公司运作状况,新准则要求公司在“重大事项”中增加披露“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情况”、“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投资者通过阅读年报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更为详尽地了解上市公司一年来的经营、运作情况。同时,为降低上市公司披露成本,对于在指定报纸公布的年报摘要,进一步缩减篇幅。
另外,针对近两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中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要求披露内容更加详尽,如委托理财、担保事项,董事薪酬以及公司主要客户的情况等。
以往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的现象只能是无可奈何,新的年报准则规定董事会的得每个成员必须保证年报的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见,随着监管法规的完善,上市公司的造假成本的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也会越来越高。(童书盟 孙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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