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说,我国将允许外商有条件地控股商业企业,并逐步取消对外方控股的限制。
国家国内贸易局总经济师黄海在第四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说,中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可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并有条件地允许外方控股,条件是经营三家店铺以下的便利店,外方股份不可超过65%。
他还披露:“中国已取消了对外资零售企业数量和区域的限制。中国正在研究对大型的连锁店、仓储商场是否还要对外方加以限制。”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服务业中的重要部分,零售业的开放,在中国兑现其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除商业外,外贸、金融、保险、证券、电信、旅游和中介服务等领域也将有措施出台。
我国于1992年允许少数城市试办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商业零售企业。1995年第一家中外合资零售商店在上海试营业。长期以来,中国一直要求中方控股占主导地位。
专家们认为,逐步放宽外商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悉,中国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为39%,远远落后于61%的世界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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