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消息:轰动一时的汪国真诉《天府早报》名誉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2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天府早报》社在该报刊登向原告汪国真致歉的声明、赔偿原告汪国真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据了解,汪国真同时起诉的《江南时报》社侵权案近日也将会有判决结果。
原告汪国真诉2002年3月19日《天府早报》在其B16版刊发了正标题为“汪国真竟为钱所困”、副标题为“昔日倜傥诗人,今日卖字为生”的文章。该文称原告由于诗歌收入减少,便四处筹措资金在北京市区内开了一家火锅店……没多久轰然倒闭了,从此境遇日渐潦倒,复出作品《汪国真诗集》也鲜有人问津,“由于目前每月收入非常不稳定,为改善这种经济情况,本有书法基础的汪国真开始大练书法,并为京城一些店铺撰写店铺招牌”,“卖字为生”。被告还为文章撰写概括性导语,称原告“近日情况窘困,遭遇连串不幸,连生计也成问题”等等。
今年4月,汪国真以被告文章扰乱了正常生活、影响创作,并在社会声誉及精神方面造成巨大损害为由,将《天府早报》与刊用该文的《江南时报》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天府早报》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人民币。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后判决《天府早报》在该报刊登向原告汪国真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被告《天府早报》社赔偿原告汪国真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驳回原告汪国真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从汪国真处了解到,他对法院判决表示满意,不会再有上诉请求。记者电话采访《天府早报》社长林卫,工作人员称他们至今尚未收到法院判决书,是否会再次上诉要看结果而定。(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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