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报告创新制度农民工转为城市产业工人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27日 08:54)
中国青年报消息:今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发布了最新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未来几年,中国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
国研中心“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环境研究”课题组历时两年,对山西、河南、河北、湖北等农民工流出地的40个村进行了调查,还对上海、浙江、广东等流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走访。专家们指出,当前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根源在于,中国尚未建成完全平等的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及其相关的调节机制和配套制度。应重新设定农民工户口迁入城市的条件,对有留城意愿而又通过多年就业在城市站住脚的农民工允许其定居,并在住房、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推进配套改革。
“放松户口限制不会造成城市人口膨胀。”课题组负责人崔传义说,新的城市规划不应囿于原有城镇户籍人口,应该有规划地逐步推进城市化,吸纳农民变为新市民,使他们逐步转化为城市产业工人。(记者王俊秀)
农民工离城市产业工人还有多远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民工”这个词开始在中国流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1.2亿农民离开了世代生活的土地,走进陌生的城市。在城市中最苦最累的行业中,他们为了生存,付出的不仅是汗水,还有尊严。他们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生存状况却令人堪忧。他们干的是工人的工作,却从未被城市真正认可和尊重过。
一方面是政府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却是民工讨要工钱爬楼堵门的新闻不断;一方面是劳动法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却是大量的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方面是国家倡导要对农民工平等相待,另一方面却是农民工处处遭受歧视……这些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农民工离城市产业工人究竟还有多远?
为什么我们总是低人一等
“俺是打工来了,是为首都作贡献来了,但为什么城里人就老是看我们不顺眼?为什么我们总是低人一等?俺靠力气挣钱怎么就那么下贱呢?”因为上街没带暂住证,差点被送到派出所的李大军气愤地说。
李是一位河南籍农民工,在北京一家建筑工地做工。“每天没日没夜地干活,也没时间上街。3年了,还没去过天安门,总得去瞧瞧啥样,回去好跟乡亲们说。”趁国庆节放了半天假,他想到街上看看从小就在歌谣里唱过的“我爱北京天安门”,一激动,忘了带身份证,刚在街上转悠了一会儿就被警察扣住,“二话不说就把俺往车里塞”。李大军跟警察好一番解释,又打电话让老乡把证件送过来,这才没有被带去“筛沙子”(注:过去农民工被强行带去郊区筛沙子,自己赚够路费被遣送回家的一种做法,现已取消)。
这次经历让李大军感到非常难受。“对首都北京的美好印象一下子全没了。”
农民工最盼望的,就是消除他们进城的体制性障碍,使城市真正接纳他们。而现行的户籍制度,像一道高墙,阻碍了他们融入城市,也伤害了他们的感情。
李大军给记者拿出身份证、暂住证、未婚证、工作证、外出务工证等大大小小10多个证件。他说:“哪个打工的身上没十个八个证呀!光办这些就花了好几百块,我打工两个月都挣不回来。”李大军告诉记者,有的证件在户口所在地和打工地都得办,而这些证件的有效期通常又很短,过一定时间又得重办。派出所会不定期地去工厂抽查,谁证件不全,就要被带去审查,有时候会为此丢掉工作,所以农民工不得不花大量“冤枉钱”去办这些证件和交各种费用。
在一些公共场所,他们更感觉是“二等公民”。一次李大军坐公共汽车,不知道在哪站下,向售票员咨询,对方对他不理不睬。后来到站了,下车时一着急碰了一位小姐一下,结果那位小姐破口大骂:“臭民工,耍流氓!”李大军感觉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却不敢解释,“没人会向着我。”
另一个让李大军感到受歧视的,是儿子上学的问题。“开始想送到附近的小学,但赞助费俺实在交不起。后来听说有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就把他送去了。可后来那家学校被关了,据说是因为不合法。唉,让孩子跟着我们受苦,真不忍心啊。”
“我就等着什么时候挣够钱回家去。首都,不是我的首都,我一天都不愿在城里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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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调查表明,北京市对每个农民工一年的收费一共是485元。深圳2001年共办理暂住证343万个,收费金额约10亿元。这笔资金虽是通过财政专户收上来的,但相当一部分又按一定比例拨付给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用于管理暂住人口的经费开支。实际上,农民工从这些部门得到的就业培训、就业信息、权利保障非常少。
在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之前,农民工常常因为没有暂住证、就业证被收容。北京市1999年一年就收容近15万人,约占外来流动人口的5%。
随着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一些儿童伴随外出就业的父母流入了城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有流动儿童近2000万。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失学率高达9.3%。从8岁到14岁,流动儿童未上学比例由0.8%增长到15.4%,中途辍学的现象非常严重。调查发现,在失学的12~14岁流动儿童中,有超过60%的人已经成了童工。这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还严重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益。
一米多长的钢刀径直砍在了手上
张金桥是湖北省咸丰县老崖孔村人,2002年在广东韶关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时,右手手掌不幸被切断。张金桥回忆当时的情形说:“当时客户催得紧,老板为了赶货,让大家连续加了好几个星期的班,每天晚上干到11点。那天,我实在是累得不行了,就向老板请假,但老板说,要是请假,你就走人,这个月的工资一分也没有!”无奈之下,他只好疲劳上阵。
据张金桥说,他们厂里使用的机器都是别的地方淘汰下来的旧机器,有的开关已经失灵了,好几次险些出了事故,但并未引起老板重视,只是随便找人维修了一下又接着用了,由此埋下了隐患。终于,连续加班的张金桥被一米多长的钢刀径直砍在了手上……
后来工友们把他送到医院,老板除了支付医疗费以外,不肯给他任何赔偿。张金桥首先找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得到的答复却是,“这家工厂在我们这里没有登记,无法受理”。
后来,他又去了政府信访办、工会等部门,都被以各种理由推了回来。老板说:“这儿是我的地盘,你告到哪儿,哪儿都有我的关系!”
“我当时真是绝望了,没有人为我主持公道。家里还有妻儿等着我抚养呢。可我不仅工作没了,还失去了劳动能力,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这时,一起出来打工的老乡们借给他一些钱,他请了一个律师,准备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一听我要起诉他,老板有点害怕了,后来就要求跟我私了。”后来,老板给了张金桥5.2万元。
据张金桥说,他们村外出农民工总共有500多人,现在伤残回家的有6人,7人因矿上出事故死了。“我拿到这5万多元钱已经让他们羡慕死了。”张金桥说,死的那7人,家属也只拿到了矿上给的每人2万元“私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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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人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实际上,农民工月加班超过100小时的约占1/3以上。据全国政协的有关调查,农民工没有休息日的占47%,每天工作12~16小时的占46%。
连续工作时间太长是导致工伤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每年因工致残人员有70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
农民工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即便在做得比较好的地区,也仅有30%的农民工能获得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湖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参保率不足7%,合肥市进城务工人员近60万人,参保率不足1%。
血汗钱:想要拿到不容易
毛福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威水乡寿湾里村的一个外出农民工,今年49岁。他和妻子靠家里承包的几亩地和养的几只鸡,每年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却要供养3个子女上学。
去年8月,就在他为儿子上大学的费用发愁时,一包工头来村里招工去南宁,说是每天工资30元。为了孩子,毛福忠踏上了他的“希望之路”。
在南宁的一个荒山上,包工头说是当地民政局的任务,要搞绿化。毛福忠和他的伙伴们白天开荒种树,晚上就睡在地上,还要时时防备野兽袭击。这样干了几个月,就在包工头许诺要发工钱的前一天,包工头突然消失了!上了当的民工们有的抱头痛哭,有的捶胸顿足,有的破口大骂,但一切都于事无补。
“我自己白受了这么多苦是小事,可儿子上大学却给耽误了啊!”毛福忠悲痛不已。没有学费,最终放弃上大学的儿子也成了一名打工族,继续着父亲的路。
在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中间,拿不到工钱是很普遍的事。除了包工头卷款潜逃外,还有就是死拖着不给。民工中间流行一句话:“欠钱的是爷爷,要钱的是孙子。”正在北京打工的小吴深切地体会到这句话。又是一年春节临近,家家户户都忙着准备过年,而小吴却一直为被拖欠的工资苦恼不已,只好又踏上漫漫讨薪路。
2003年初,小吴来到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干活。对这份工作,小吴还算满意,虽然每天要工作将近12个小时,但每天40元的报酬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工作的艰辛令人无法想像:夏天站在钢筋楼板上,顶着太阳暴晒;冬天迎着高空凛冽的寒风,吹在身上有如刀割一般。临时搭建的工棚里,十几个人挤在大通铺上,夏天屋里温度高达40多摄氏度,蚊子多如牛毛;冬天,薄薄的墙板根本无法挡寒,在毫无取暖设备的屋里,常常在睡梦中冻醒。大白菜就着干馒头,就是每顿饭的伙食。
对小吴来说,比恶劣的生活条件更难熬的,是对老婆孩子的思念。“但为了家、为了孩子,这些我都可以忍,就盼着工程结束,拿到钱,回家和亲人团圆。”
小吴盼望的日子终于来了,2004年元旦,工程结束,该到结算工资的时候了,小吴激动得几夜睡不着觉。然而,工头只冷冷地抛下一句“上面拖欠的钱下不来,工钱暂时没法给”。听了这句话,小吴差点疯了。最后,工头又撂下一句话:“愿回去的给点路费,不愿回去的一分钱没有!”
小吴真后悔没有和公司签合同,而只是达成一个口头协议。但当时的情况是,老板不肯跟他们签合同:“要签合同就别干了,反正有的是人干!”为了混口饭吃,大家都没签。
气愤的工人们每天堵在老板办公室门口要钱,但老板总不露面。他们去了法院,被告知没有合同无法受理;他们去了信访部门,说让回去等消息,也杳无音讯。后来,在劳动执法大队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公司老板暂时付给工人每人3000元工资,但小吴应得的工资是9600元。不过,这总比一分钱不给强,于是,和其他工人一样,怀揣着3000元钱,无奈的小吴坐车离开了北京。
第二年,小吴再次来到北京打工,换了一家建筑公司。这次比上一家稍强点,每个月能领到300多元生活费,但最后能否全额拿到工资,小吴仍不知道,现在,他还在为去年的工钱到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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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广州、深圳、东莞的调查,多数农民工的月工资在500元到800元之间,能拿到800多元主要是靠加班实现的。当地劳动部门介绍,30%~40%的企业达不到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标准。他们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12年来,珠三角地区外来工的月平均工资只增加了68元,而东莞市的GDP每年则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
2003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
近年来,政府对农民工问题越来越重视,2004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到2004年10月,全国2003年工资拖欠问题已基本解决,对2003年以前的工资清欠也完成了86%。但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并没有从制度上解决,侵权现象还在不断发生。(记者 王俊秀)
责编:陈卓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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