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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具备海啸预警能力 其能力建设有望加强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09日 20:52)

    专题:东南亚南亚海啸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李斌)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9日在北京表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海啸预警机制,具备了海啸预警能力,但是能力建设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仍有待加强。

  在9日举行的国家海洋局新闻发布会上,李晓明明确表示,作为一种海洋灾害,海啸的监测和预警已经成为国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具体业务工作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等单位承担。”

  李晓明说,我国地处太平洋西部,历史上多次出现过海啸灾难,我国海啸主要发生区域位于台湾海域,渤海和南海也有。“20世纪70年代海南就曾出现过海啸,一些老百姓都跑到山上去了。”

  “我们有海啸监测能力,有自己的监测手段。2004年起,风暴潮、海啸等灾害也已列入国家灾害应急机制。”虽然由于地理因素,印度洋地震海啸未对中国造成影响,“但我们仍有必要对现有机制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继续深化海啸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建设我们也要在现有基础上重新考虑。”

  海啸的预警、应急涉及多个部门。李晓明表示,国家海洋局将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以使预警效果达到最佳。”

责编:刘雅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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