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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领导干预行政审批将被追究责任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01日 20:17)

    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新华社重庆7月1日电(黄豁、杨枫)从7月1日起,重庆市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授意、指使、强令行政审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或者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行政审批事项的,将受到党内警告至开除党籍,行政警告至开除的处分。

  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给“乱审批”和“干预审批”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套上了“紧箍咒”。

  重庆市监察局局长李昌伦说,迄今为止,对于党员干部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该如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尚没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规定。重庆制定这个规定,对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重庆市范围内具有法定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级领导干部,违反行政审批法律法规,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适用于该规定。

责编:柳博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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