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主确定是否收费
■每笔费用不得超过2元
■持卡消费不在收费之列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商业银行向持卡人收取ATM(自动柜员机)跨行取款手续费一事发表谈话,称商业银行的这一举动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央行新闻发言人说,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发卡银行对持卡人跨行取款是否收费,由各商业银行总行自主确定,但无论同城或异地,每笔取款的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2元。与此同时,全国银行卡办公室就此下发有关说明,指出商业银行内部异地取款手续费不包括在内。目前,各行在收取异地跨行ATM提款手续费时,除了2元钱的跨行费用,还会依据交易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异地费用。
央行发言人称,适当收取手续费,有利于鼓励商业银行增加ATM设备投入,改善用卡环境。另外,还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持卡消费。因为持卡消费,无论是否跨行,均不必支付任何手续费。同时,还能起到控制小额取现交易,降低商业银行业务运营成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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