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采取综合措施,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今年以来,北京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全市有7.84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同比增长30.7%,达到近年最好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有效遏制了失业率上升的势头。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分别达到94.08%和93.23%。
虽然如此,北京市面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尤为突出。针对此,北京市结合首都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继续以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调整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一是追踪经济增长点,千方百计挖掘就业新亮点。其中包括将就业岗位开发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积极支持和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推行多种就业形式,鼓励非全日制、季节工、短期工等弹性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力度。以社区就业岗位开发为切入点,继续在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社区保安、便民早点服务、小区物业管理、社区保绿服务等项目上加大开发工作力度。吸引社会力量投资社区服务业,发展就业型企业,重点抓好具有北京特色的劳务派遣企业、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和再就业园区等三个社区就业品牌。确保全年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安置8万名下岗职工、失业人员。
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将政策重心向失业人员倾斜。下半年,拟出台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工资性补贴政策,出台鼓励中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完善大龄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失业人员社区弹性就业政策;研究建立市、区(县)“再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再就业经费投入。
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稳定性。大力实施定岗培训,使定岗培训达到50%以上;进一步优化技工学校的结构布局,在上半年组建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的基础上,鼓励其它行业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力量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培训层次,为培养初、中、高不同技能层次的“蓝领人才”,提高在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创造条件。
五是建立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长效机制。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在全市对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推出“即时就业服务承诺制度”,不挑不拣在48小时内提供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完善对就业特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机制;进一步加快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力争实现社会保障事务所覆盖所有街道、乡镇的目标。
六是深入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推广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合理流动;加强对农转居人员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尽快将农转居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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