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最近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把“严打”整治斗争继续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为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韩杼滨强调,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关键要在深入上狠下功夫。通过深入“严打”和深入整治,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要把打击的重点始终对准三类重点案件,特别是要把“打黑除恶”作为重中之重,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了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解释。要充分运用这一有力法律武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检院和各省级院要继续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跟踪监督,逐件落实责任。统一部署开展“打黑除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把“严打”整治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对经济犯罪以罚代刑、打击不力的问题,要依法加强监督。对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依法应当移交刑事案件而不移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增强打击合力,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二是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上进一步深入。对于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集中力量,深挖严查,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一查到底。三是要在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上进一步深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国家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对构成犯罪的破坏活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不懈地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四是要大力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集中整治上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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