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表明,20世纪末,我国事实上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从1979年欧盟对中国糖精和闹钟提起反倾销指控以来,截至2001年3月底,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22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位居全球之首,至少直接影响到100多亿美元的出口额。
我国企业之所以在国际反倾销诉讼中长期处于被动地位,不仅因为多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贸易逆差不断上升,我国很多产品由于劳动力和原材料的优势而在竞争中处于明显有利地位,而且因为我国一直被挡在世贸组织的大门外,被一些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往往不被考虑。
如今,我国已经正式加入WTO。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中国制造”就可以避免长期以来的反倾销困扰;相反,我国企业面临的反倾销指控还可能会有所增加。此间专家认为,由于中国入世后各种关税或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作用完全消失或被大大减弱,其他国家、地区将更加依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入世后我国企业面临的反倾销诉讼不是减少而是增多。
其实,反倾销诉讼的增多并不令人担心。从以往的事实看,现在特别令人担心的倒是,我们有些出口企业面对国际反倾销指控,往往采取一种消极不应诉的态度,既不愿意花钱,也不愿承担责任,宁可牺牲自己在国外的市场。据统计,在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我国至少有一半的企业不去应诉,直接导致了80%反倾销案件的败诉。去年4月10日,美国反倾销当局终止了对我国锰金属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其后,在过硫酸盐产品的年度审查和淡水小龙虾尾肉的新发货商审查中,我国均有企业获得了零税率。但同时,这两起审查都有中国企业拒绝应诉。这些拒绝参加审查的中国企业,分别遭受了119.02%和201.63%的高额反倾销税率。
正因如此,此间WTO研究专家建议,国内企业在遭遇反倾销指控时一定要积极应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市场。企业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某种产品在国外的市场并非某个出口企业的市场,而是我国同一产品出口企业的整体市场,或者说是我国在国外的市场。外国对我国某种产品倾销的指控一旦认定,则所有来自中国的同一产品就将被征收同样的高额反倾销税,因裁决后征收的高关税将无法逾越,必将导致我国企业自动放弃该国市场的严重后果。
上海企业反倾销的实践充分证明,企业是否应诉,结果截然不同,谁应诉,谁受益。如果积极应诉,国际市场将越走越宽,不应诉等于不战而降,放弃市场;放弃应诉无异于自己主动放弃国际市场机会,积极应诉往往会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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