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作出判决,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和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在打击盗版过程中所采取的“陷阱取证”方式,“未被法律所禁止,法院予以认可”。依法判决两家公司在一起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胜诉。
据了解,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是方正RIP、方正文合、方正字库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并依法享有上述软件的著作权。上述软件投入市场后一直受到用户的欢迎,但也因此成为盗版者疯狂攫取的目标。通过调查,北大方正和北京红楼计算机所怀疑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有制售上述软件的嫌疑。
自2001年6月起,北大方正委派下属公司职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会同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两家进行公证取证。
北大方正职员先以个人名义多次和两家公司员工联系商谈购买照排机及安装方正RIP等软件相关事宜,并与两家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分两次向两家公司支付货款共394250元(占货款总额的95%),两家公司为上述款项出具了收据,并让员工为北大方正的员工进行了照排机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在主机中安装了盗版方正软件,并留下装有盗版软件的光盘及加密狗等。
在获取有关证据后,北大方正和北京红楼计算机所联手将两家有盗版行为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北大方正和北京红楼计算机所采用的“陷阱取证”方式并未被法律所禁止,法院予以认可。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了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实施安装盗版软件的过程,公证处同时对安装有盗版软件的计算机和盗版软件进行了证据保全。法院对公证的过程和公证保全的内容予以确认。
法院还认定,两家被告公司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两家被告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此,法院根据软件的开发成本、市场销售价格及两家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计算机世界》上向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以及两原告为案件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包括购买激光照排机支付的货款、房租、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审计费等。所有赔偿费用共计100余万元。同时,北大方正和北京红楼计算机所将激光照排机退还给两被告。
据权威人士估计,中国每年盗版软件给正版软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在400亿元以上。为此,政府以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大了对盗版软件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仅北京中关村地区就收缴各类光盘196798张,其中盗版软件104079张,盗版VCD31808张。另外,今年8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明确要求政府部门从现在起从现有办公设备预算中拿出资金购买正版软件,明年要列入预算。对因未购买正版软件而引起侵权诉讼的,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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