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既然艾滋病无法治愈,查出来也没有用,因而不愿意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实际上早期接受检测可以得到以下益处:
(1)减少担忧;
(2)早期接受观察治疗;
(3)及早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向艾滋病的发展;
(4)及早采取措施保护家人,防止将病毒进一步传播给他人。当然处理不当也可能产生不好的影响,如增加心理压力;受到周围人的歧视;影响生活的其他方面,如申请保险、求职等。
确定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目前通常的检查办法是到当地的卫生机构进行血液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如抗体检测呈阳性反应,表明这个人已经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由于感染艾滋病病毒4—8周后(一般不超过6个月)才能从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所以怀疑自己可能感染了病毒,应尽早去做检测。检测的结果若为阳性,应在3—6个月后再去医院复查。我国省、市级卫生防疫站、皮肤病防治所、各大医院都可以进行。
目前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已成为各地血站或血液中心的常规检测项目。关于对检测结果的保密问题,国家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和其家属。不得将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公布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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