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乌鲁木齐市张贴、散发邪教组织传单的5个主犯,近日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5至9年有期徒刑。
2001年6月,陈丹从长春市来到乌鲁木齐市,通过"法轮功"骨干人员赵桂琴的介绍,与朱爱芸、山峰建立了联系。陈丹决定在乌鲁木齐市建立一个"法轮功"网站,王静、王晓黎找人教大家如何从"明慧网"上下载、刻录光盘。
从2001年7月至9月,王晓黎、朱爱芸共刻录"法轮功"光盘共1000张,还伙同"法轮功"人员张新顺在网上大量下载"明慧网""法轮功"宣传资料和"经文",打印了1000张并印成"即时贴"400张散发。两个月后,主犯陈丹、朱爱芸、王晓黎、山峰、王静相继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丹、山峰、王晓黎、王静、朱爱芸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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