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泽民主席1997年10月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美双方自1998年开始在执法合作和法律交流领域的合作有所增强。
为落实《中美联合声明》中有关法律交流的内容,1998年1月5日至9日,中美双方代表团在北京进行商谈,并就成立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法律交流联合联络小组于1月9日正式成立。5月11日至13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首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双方经过商谈,就《关于建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标志着联络小组正式成立;双方还确认了在本国驻对方大使馆内互派负责缉毒事务的法律官员。
5月19日至21日,中美法律领域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中美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律领域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并确认了双方在法律交流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6月17日至19日,“中美法学教育的未来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9月8日至10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第一轮谈判在北京举行。9月11日至12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首次分小组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一些执法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达成了共识,并商定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晤,就有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12月11日至13日,“中美人权法律保障研讨会”在华盛顿举行。
1999年3月8日至15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第二轮谈判在华盛顿举行。双方就第一轮谈判遗留问题逐一进行了讨论,并就协定所有条文达成一致。3月16日至17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分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双方采取工作组讨论的方式就遣返逃犯、打击毒品犯罪、计算机犯罪、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打击非法移民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2000年6月19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双方回顾了联络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及可能合作的项目,包括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执行问题、双方在引渡或遣返逃犯方面的合作以及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外,双方还就禁毒、打击非法移民、打击海上犯罪以及加强两国在多边立法活动中的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一天,《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双方分别由外交部部长助理张业遂和美驻华使馆临时代办马继贤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该协定。6月20日至21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三次分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6月21日至23日,中美法律援助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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