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全面实现第二步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法制领域全面推进,取得巨大成绩的辉煌五年。这五年,随着推进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以及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对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发布了100多件司法解释,对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同时在法院内部都实行相应的司法体制改革,为完善我们市场经济的法律本质做出了及时必要的调整与补充。
200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开庭时的着装有了新的规定,规定要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要统一穿着法袍,使用法槌。至此,法官们脱下了大盖帽,披上了黑色法官袍。法官服装的变化体现了我国法制理念的变化。
宋大乔,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的一名法官,说起第一次穿法袍审案的情景,他至今记忆犹新。
法官袍的改变,绝不仅仅是单纯形式上的变化,也是展示法官职业专业化定位的一种需要,是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公正的一种需要。
宋大乔认为,法官袍使他们的视觉和意识上真正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了定位感后,他们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能。他还认为,法官袍并不是舶来品,它的出现有着传统和现实的双重意义。
法官服的变化表明了中国正在积极构建与国际司法文明相适应的新型司法文化,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一个重大的跨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针以来,实施了全面的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了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格局,将经济庭并入民事庭,形成大民事格局,尤其是实施了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的体制改革,也就是将立案、审判、执行分立,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法官将立案、审判、执行一人包干到底的局面,使法院的审判机制相互制约,更有利于司法公正。他叫马捷生,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四庭的一名法官。对于这次改革前后的鲜明变化,他深有感触。
针对原有制度带来的弊端,最高人民法院于98年开始对全国各级法院内部进行了体制改革。设立了专门的立案庭、执行局、每个庭室各司其职,使审判格局更加公正、更加透明。
“三个分立”的实施能切实有效的从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出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画面上这个人名叫温炳,他是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清徐县支行的行长。1999年,因为一起还贷纠纷,清徐支行和清徐县一家公司闹上了法庭。当时第一次走进法院大门的温炳,心里还有些顾虑。
然而,看到法院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温炳心中的顾虑很快被打消了。
2001年全省法院一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案件117979件,审结109798件,结案率达93.07%,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一些国际版权条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修订《著作权法》、《商标法》这些构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法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2001年10月27日,《著作权法》经过重新修订后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与原来的《著作权法》相比首先突出了作者对个人著作权的保护。
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加大了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规定了法定赔偿额的基数,执法部门如果发现盗版侵权行为的情节给予五万元以下的赔偿。
如今,商标作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对于消费者来说,商标是作为自己准确快速选择商品的识别标志。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也是靠商标把商品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所以商标的作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重要。修订后的《商标法》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那么,修改后的《商标法》和以前的《商标法》相比有什么不同呢?
修订后的《商标法》给予公民可以自由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同时对原产地标志、驰名商标这些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并且对商标侵权的假冒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我国的国际声誉进一步得到提高,同时吸引了大量的国外投资,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年在人类历史上是短暂的一瞬,然而在这五年当中,我国法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飞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正以海纳百川的气势汲取外来精华,扬中华之长,为发展中的中国构架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更加广阔的舞台上展示出新的形象。历史不会忘记这五年的辉煌,共和国的发展蓝图将会更加璀璨光明。
黄河电视台《公民与法》系列节目《巨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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